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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刑事和解案件

2012-11-26 14:53:2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正义网 

和解现场。信德建摄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实效,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11月23日,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宋树春、王照勇对刑事和解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无棣县检察院公诉科受理李某交通肇事案后,经审查案件具备刑事和解条件。为确保刑事和解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强化民主监督,无棣县检察院邀请2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和解过程,加强对刑事和解案件的监督。经主持和解,犯罪嫌疑人补偿被害人家属117000元,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经过调查和询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在人民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双方当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通过参与公诉环节刑事和解监督,2位人民监督员对无棣县检察院以刑事和解方式处理该类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促成和解,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关注民生的工作思路,既实现了社会矛盾化解,又创新了人民监督工作举措,还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有效实现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信德建)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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