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位专家学者热议党的十八大报告
八个新表述传递了什么信号
■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丰富民主形式,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社会管理法治化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社会管理体制要加快形成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8位专家学者高度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鲜表述,并对它们所传递的法治内涵作出独家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傅宽芝认为,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是党和国家战胜各种困难不可或缺的保证,理论自信包括法治自信,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宇冠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丰富民主形式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等口号,标志着中国的民主建设将在包括这些领域的社会生活中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加强。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内法和国际法相互交融,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时,还需要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法意识,在执法和司法时注意信守我国的国际法义务。”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对“司法改革”十分敏感,他说,从十六大提出“推进”到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十年来中国的司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表明一要深入进行改革,二是改革要向体制方面推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印象最深的是,报告首次提出要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这说明中央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认为,报告重点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时,用了“四个加快”的论断,其中“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表述是新提法。“四个加快”,落脚点在于体制建设、体系建设、机制建设,这也体现了我们的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规范意识、程序意识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建顺认为,报告中关于“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表述,表明党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注意到了“同等保护”与“平等保护”一字之差。他说,报告中指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没有的,“同等保护”是“平等保护”在现实条件下的具体化,实际上是强调加大制度性支持的力度,抑制各种形式的歧视、垄断和特权,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专家学者们的解读道出了共同感受:法治正在用制度的力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中国社会的面貌。(庄永廉)
理论自信包含法治自信
“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这样的表述。如何坚定“三个自信”,法学界如何面对一些“西化”思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傅宽芝向记者表示,“三个自信”不仅为全党全国人民指明了今后的奋斗目标,而且指明了保障实现这个目标所应当走的道路、理论指导和制度。每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这对于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的幸福,非常重要。
共产党人之所以要坚定这些自信,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并且继续证明着中国走这条道路、用这种理论指导和坚持这种制度是正确的,是党和国家战胜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所不可或缺的保证。这些客观实际已经为坚定这些自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我国法治方面是如何体现上述自信的?傅宽芝说,理论自信包括法治自信。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不断颁布各类法律、法规,不断修正已经实施的法律,立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次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奋斗目标之一。同时,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大力开展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等等。这些均从不同方面告诉我们,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自信心。
目前法学界有人主张要“西化”,照搬西方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傅宽芝认为,主张“西化”的人士往往是将我国发展中出现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统统归结到国家制度层面,才导致这样的认识。事实上,出现这些问题,有的是由于缺乏经验难以完全避免,有的是执行者职业道德等个人问题导致的,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将这些问题统统归罪于国家制度。对于西方某些国家的制度或者做法,不应当盲目崇拜,而应当认真考虑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
傅宽芝还提出,目前有些法律修正不够及时,有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些法律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或者存在矛盾,影响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导致人们对法律制度和法治的自信心降低。她建议,今后立法机关需要尽最大可能弥补这些不足,尽量避免这些情况发生。同时,国家制定制度或者法律时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国家制定的制度或者法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需要,从而减少误解,让应有的自信心少受、不受伤害。(刘金林)
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丰富民主形式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一句论断,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尤其关注报告中提到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关内容。他说,“民主”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高频词,报告中提到的“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更是让国人振奋。
“正是因为我们党对人民民主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所以党一直重视党内民主建设”,这是杨宇冠的切身感受。他认为,报告在“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部分提到的“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可以说是不争的事实,报告还进一步要求全党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出了人民民主发展的路径。
杨宇冠注意到,民主不仅体现在国家制度层面,也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丰富民主形式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等口号,标志着中国的民主建设将在包括这些领域的社会生活中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加强。
作为法学专家,杨宇冠自然十分关注民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依法治国,充分表明实现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
近些年来,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包括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
这些成果的取得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重要保障。
杨宇冠还十分关心检察机关在民主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他认为,民主和法治的运行还应当具有制度的保障,民主和法治的运行离不开法律监督。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杨宇冠最后总结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总结了我国民主建设的成果,指明了将来民主发展的方向。加强民主建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发展和完善民主和法治不仅是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经验还将丰富世界民主和法治的内涵。(晏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