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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法治大旗决心扫除“人治”残余

2012-11-26 12:16:4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新华社 

    “法治思维”——执政治理理念的升华

    十八大报告在论及政治体制改革时,引人注目地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又专门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马怀德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长官意志、行政命令,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依法治国的要求无法兼容。“中共要求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而不是‘人治’,来处理改革发展稳定问题,是执政治理理念的升华。”他说。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在去年一篇评论中曾列举了种种带有人治色彩的官员执政陋习,诸如“谁耽误嘉禾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雷人口号,“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怪论,用政府“红头文件”否决生效司法裁定的奇闻等等。

    十八大代表、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志强认为,处理不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也就处理不好社会矛盾问题。比如,民众合理诉求如无法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表达和实现,就可能越过法律来寻求解决途径,因此民间有所谓“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说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十八大报告一个突出的亮点。”徐显明说,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

    “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手握重权,如果行使权力过程中没有法律思维,不运用法律方式,‘依法治国’的口号就难以让民众信服。”马怀德说。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