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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六位一体”又快又好处理交通事故

2012-11-25 15:49: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交通事故处理周期长、成本高;各部门间沟通不畅、调解成功率低;百姓多头跑、怨声多、评价差……如何走出这一“怪圈”?这一难题摆在了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党委面前。

  从2009年7月起,东营市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了集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随之建立的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至今共受理交通事故7.9万余起,均实现“零上访”。

  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张俊海说:“解决交通事故‘处理繁’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勇于承担责任,千方百计解决问题。这既是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群众满意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

  合署办公:为民服务“近在咫尺”

  七成交通事故快速案结事了

  如今在东营市,处理一起简易交通事故需要多少时间?市民李小姐的经历给出了一个数字:80多分钟。

  今年9月21日,李小姐的爱车与许先生驾驶的轿车发生了剐蹭,两人协商后迅速撤离现场来到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并在民警指引下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找到各自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现场定损,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原来跑几天都办不妥、烦心费力的事情,现在只用80多分钟就办结了。在这里,我体会到的是方便和快捷。”李小姐满意地说。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海林说:“东营市中心城区年均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7000余起,占各类交通事故总数7成左右。”

  东营市公安局从机制创新入手,以快速理赔服务为延伸,提高事故处理效能。2009年7月,在东营市公安局牵头下,位于东营市区中心地带、占地4000余平方米的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正式启用。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派驻在理赔服务中心,目前有19家保险公司在中心驻点办公,东营市人民法院建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并派驻7名法官常驻,还有4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在这种模式下,“只进一个门,事故全办结”,群众不用再多跑腿、多绕路,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一条龙”服务。

  目前,一般性交通事故处理周期由原来的7天缩短到1天,轻微交通事故不足一小时即可处理完毕,处结效率实现大幅提升。

  多方联动:感受执法“温度”

  交警与法院、保险部门三方联调

  记者从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联动调解室了解到这样一个故事:

  今年5月5日,市民熊女士过马路时被出租车撞成重伤。熊女士住院急需大量手术费用,而出租车司机王先生垫付2000元后便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再续交医疗费。5月6日,东营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了与法院、保险部门三方联动调处的机制。2天后,熊女士家人就顺利从保险公司领到2万元先期赔偿款。

  “如果不通过多方联动的调处机制,要想拿到赔款,按照传统程序,怎么也要等半个月。那就耽误了治疗,双方矛盾就会激化。”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高华说。

  熊女士是东营市公安机关建立“六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打造事故处理“绿色通道”的众多受益者之一。

  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张兴华表示,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诉求核心往往在于救治赔付等问题上,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案件调解,将能极大发挥调解优势,提升调解成功率。

  东营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庭长杨玉华说,法院、交警与保险部门联调的办法,缩短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办事时间,在一些疑难案件上,三方沟通畅快,能够迅速达成一致,提升了调解、办案效率。

  如今,3个部门在 “一个锅里摸勺子”,明确了各自职责——交警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取证、事故认定及简易事故的现场处理;重特大案件、人员伤亡案件以及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的案件,可向巡回法庭提起诉讼;事故当事人同意协商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快速定损、理赔。

  “有了这个联动机制,我们百姓遇到难题,3个部门都能帮忙沟通解决。我们不但感受到了执法‘力度’,更感受到执法‘温度’。”熊女士的家人表示。

  源头化解:开辟“第四种途径”

  人民调解成事故调处“泄压阀”

  9月22日是星期六,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王芸依早早来到办公室,她预约了3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当日上午进行调解。12时许,在她的耐心调解下,2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表示接受调解结果,1起案件改日继续调解。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解忠华说,以往处理交通事故纠纷途径大致有3种: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予以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一些案件虽然法院判决了,但事未了、人未和。为此,东营市公安交警部门引入了人民调解力量,这项机制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处开辟了“第四种途径”。

  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的4名调解员均为律师。人民调解室主任刘海东介绍说,一周7天,每日都有律师在岗,配合交警工作,发挥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会救助4种功能。

  跟交警相比,人民调解员可发挥更多优势。在对当事人调解同时,还能适时展开交通宣传;遇到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或社会救助。

  今年3月15日凌晨4时许,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解家村村民解某驾驶电动车外出时,与杜某驾驶的无牌货车相撞,造成解某当场死亡。

  解某的家庭非常困难,其父亲、妻子均患病多年,儿子还在读中学。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海东与东营公安交警支队商议,发挥律师事务所的社会救助功能,对解某家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车辆但无力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予以全部垫付。

  由于肇事者杜某及车主张某拒不接受解某家人提出的抚慰金数额,当事三方闹上了法庭。刘海东等4名人民调解员,会同保险协会、法院共同参与调解。历时1个月努力后,3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解某的家人获得保险理赔金11万元。

  民警表示,往日行政调解时,劳心劳力却未必达到最佳效果,如今由专职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依法 “拉事说理”,群众信服,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的比率,减轻了交警负担。

  目前,刘海东等4名人民调解员已经调解交通事故3500余起,化解信访苗头84件,提供法律咨询4900余人次、法律援助6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8%。(记者 丁可宁 通讯员 杨参)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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