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拟要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以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期结束,如此大规模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对人民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表彰,在宁夏尚属首次。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振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宁夏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一张覆盖区、市、县、镇、村五级的人民调解网络已经形成。随着各领域专业调解机构的成立,全区社会和谐有了更坚实的“稳定器”。
司法所来了三百名应届大学毕业生
今年5月,吴忠市利通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配到基层,使每个乡镇司法所的专职调解员都达到5名以上。其中,郭桥、胜利、扁担沟3个乡镇司法所首次和“一人司法所”说再见。
新人的加入让基层司法所如虎添翼。今年,吴忠市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工程,东塔寺乡3个村2192户居民面临拆迁。乡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齐上阵,到每一个拆迁户家中征询有什么困难,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解决,将矛盾纠纷预防关口前移。一天下来,每名调解员至少要走访十几个拆迁户,化解十多项矛盾。吴忠市司法局局长王建军告诉记者,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涉及拆迁的5000多户居民无一户上访,并及时拿到了拆迁补偿。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宁夏司法厅争取了210个政法专项编制,同时,还争取了自治区政府安排3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司法所实习。目前,全区243个司法所编制532人,平均每所2.2人,落实了65名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待遇。
人民调解员生活有保障经费有预算
在夯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针对大调解组织网络和机构场所不够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经费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最低生活补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今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这是宁夏在全国率先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三级政府民生计划、三级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实施以案定补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通知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设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每个县必须聘7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聘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名人民调解员最低生活保障每月不低于1000元,调解员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此,全区各级财政每年将拿出2000多万元,通过政府埋单让人民群众享受民生大餐。
直面老课题交上创新社会管理新答卷
直面社会管理的“老课题”,交上创新管理的“新答卷”。自治区两办通知的出台,使宁夏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更加专业化、行业化、精细化,并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方方面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化解矛盾的新举措、新经验在基层涌现。
9月6日,贺兰县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与诉讼服务超市”,整合法院、司法行政、国土、城建、人社、工商等部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群众有矛盾纠纷,可以到超市“按方抓药”。
永宁县成立宁夏首家物流行业调解志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打破以往调解组织以专业划分,而是向行业纵深发展,为全县8个乡镇农贸市场、物流市场提供调解服务。
新成立的宁夏医调委,采取纠纷调解与保险赔偿相结合方式解决理赔难问题。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中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让调解与保险有机结合,不但解决了赔偿问题,维护了患方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而且由保险公司代医疗机构进行赔偿,最终使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到医院外,保证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宁夏各地建立道路交通、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截至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今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386件,调解成功24893件,成功率为98.06%。(记者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