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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司法公开 加强司法公信

2012-11-23 17:40:4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网 

    十八大报告指出,“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十八大报告还强调,要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司法基本保障。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要从根本上破解司法懈怠(立案难)、司法腐败、司法专横、司法地方化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必须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和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

    为此,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和推进:一是凡诉必理,开门立案,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彻底解决法院立案难问题。在法院立案难的这对矛盾中,法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司法服务消费者(原告)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法院应正视该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对策。我认为,各级法院必须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着眼,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为重,高度重视并必须尽快解决立案难的老问题,自觉践行“开门立案、凡诉必理”的服务型法院理念。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人民法院的垂直化改革,彻底扭转司法的地方化现象,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行使。十八大报告为遏制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地方化现象,治理地方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司法活动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理论依据。为确保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彻底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和司法不公问题,建议积极稳妥地推行人民法院的垂直化改革,彻底扭转司法的地方化现象。

    三是坚持和创新公开审理制度,充分发挥多层次媒体的监督功能,提升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四是适度提高法官待遇,进一步强化法官职业化建设。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