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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山检察院司法救助点燃被害人生活希望

2012-11-23 15:16: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感谢党委政府,感谢检察官,有了这笔司法救助金让我们全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11月22日,四川省彭山县观音镇村民徐晓兰拿着5000元司法救助金对前来慰问的彭山县检察院检察官们连声道谢。

    2011年5月30日,家住彭山县观音镇椿颠村5组的徐晓兰和她的丈夫吴开勤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她丈夫当场被撞死,她也受了轻伤,肇事司机陈某当时逃离事故现场。事后查明,肇事司机陈某属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责,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因陈某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最后总共赔偿了徐晓兰9万多元的医疗伤葬费用,而对徐晓兰的后期恢复费用、孩子的抚养费和家庭老人的赡养费无力支付。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徐晓兰家陷入严重困难,生活一下子失去了方向。

    彭山县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干警在今年下访中,了解到徐晓兰至今右腿仍不能正常行走,无法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生活极度困难,十分同情她们家的遭遇,逐级向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进行了汇报,并把她们家列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为协调救助资金,该院与县民政局和观音镇党委政府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争取到了县民政局的特殊困难补贴资金5000元。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张翔带领控申部门检察干警们又与民政部门的同志一道赶到徐晓兰家中,及时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她手中。并鼓励她加强身体康复锻炼,力所能及地搞好生产,树立起生活信心。(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郭红 陈常军)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