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咔嚓、咔嚓”的快门声不绝于耳,来自省、市、县的多家媒体记者扛着长枪短炮拍个不停。庄严的审判台下,13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一字排开,悔恨自责的表情写在他们每一个人脸上,身后的法警威武文明,审判台上,法官身着法袍,正在对被告进行认真询问。能容纳两百多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他们中有凝神细听、认真记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伤心欲绝、惭愧内疚的嫌疑人家属,也有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民群众。
强化宣传预防犯罪 发挥审判导向功能
“针对当前“醉驾”案多发现象,我们通过集中审理、公开宣判等形式,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能动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宏春如是说。
醉酒驾驶事故发生率高,社会危害性大,自2011年5月1日危险驾驶罪入罪以来,如东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类案件194件,其中醉酒引发犯罪为100%。该类案件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人群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相对淡薄;二是人员分布农村居多,案发区域多集中在乡镇道路;三是案情事实比较简单,当事人认罪态度较好。针对以上特点,如东法院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积极联系媒体,对类案庭审进行直播,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预防功能。在集中庭审现场就醉酒标准、社会危害等群众淡薄的内容进行明确释法,通过让公众亲身体会被告人当庭忏悔、法院当庭宣判,增强守法意识,破除落后“酒文化”的陋习,最大限度减少系类案件的发生。
阳光司法民主评议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今年我已是第9次被邀请来旁听庭审了,每次都有很深的感悟,法院的做法增加了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扩大了司法工作的社会效果,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一名人大代表在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时向记者道出心声。
近年来,如东法院领导班子深深体会到强化代表、委员联络,推进司法民主公开是让民意进入司法的重要途径,尤其对于一些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大、司法效果好的案件更需要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认真调研,细致谋划,法院制定了由主动邀请和社会各界观摩申请相结合,庭前及时沟通联系,庭后审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司法民主公开机制,在做好明理释法的同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提示风险,促进社会各项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与此同时,通过电子同步庭审、媒体报道平台,将法院的司法工作置于公众眼前,增强了司法透明度,让每位公民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取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赢得了工作主动”
简易程序集中审理 充分提升审判质效
“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醉驾案件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科学合理地利用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保证了司法的公正高效。同时通过这种开门庭审的方式,又给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一举多得,多方受益。” 刑庭庭长吴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笑着说。
吴华庭长透露,如东法院不仅对醉驾案采取了集中审判的新模式,还对其他案由的刑事案件处理中,尤其是涉及被告人众多的系列案件,对被告人集中宣布法庭纪律、集中查明身份、集中交代诉讼权利和义务、集中作最后陈述、集中宣判,大大缩短了审判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
承办法官肖永红坦言:“院里推行的这项制度,一方面帮助我们减轻了工作压力,实现了简案速审、难案精审;另一方面也确保了同类案件的量刑平衡,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在如东法院审结的194件危险驾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185件,占比95.36%,采取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模式的达142件,占73.2%,平均审理天数8.4天,有力回应了当前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要与期待。(张小百 肖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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