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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届“十佳检察官”的十个故事

2012-11-23 10:35: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上海市首届“十佳检察官”颁奖现场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卫带领承办人多次走访证券界专家,召开内部研讨会,把没有法律条款可直接引用的新类型问题一一化解。

□“嫌疑人和承办人的关系,去掉双方的定语,就是人和人的关系。办案就是处理人和人关系的一门艺术。”芮振伟经常这么说。

□陈为钢带领专案组提前介入,他敏锐地发现了刘筱华幕后组织多人形成犯罪集团的线索,提出应着重从完善证据锁链的角度入手。

□通过多方努力,一家企业同意接纳老汤,他退休后的社会保障终于有了着落。老汤感激地对葛海英说:“葛科长,我‘服帖’你!”

□为了给小泽及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俞国花撇下正在接受心脏手术的儿子,匆匆赶往看守所。之后,因小泽表现良好,也被安排回到家乡接受异地观护。

□寿志坚说:“每次办案,我都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想被害人的心情和感受,这是我办案的动力来源之一。”

□办案经验丰富的谢闻波敏锐地发现:嫌疑人并非当场人赃并获,既没有从他身上查获赃物,也没有发现作案工具,案发现场未提取到嫌疑人的指纹。

□张军英说:“在享受生活中自我减压,才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为厘清真相,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琍召集业务骨干深入研讨案情,同时指派承办人对涉案房屋进行详细调查。

□他继续深入挖掘案件背后需要引起人们反思的地方,将揭露犯罪、揭示社会危害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出庭工作的基本点。

在上海这座特大型国际化大都市里,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天职,牢记宗旨执法为民;他们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忠于法律恪尽职守;他们执著追求着崇高的法治理想,甘守清贫清正廉洁。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守护着这方“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热土上的法治尊严和社会良知,这个群体就是上海检察官。2012年10月12日经层层选拔和上海市民广泛投票,最优秀的十位代表脱颖而出,上海市首届“十佳检察官”,他们当之无愧!

第1个故事 “第一案”上诉记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卫

2011年7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受理了上海保荐人“第一案”——谢某内幕交易案。被告人谢某与其妻子安某都是证券行业知名的保荐人。谢某撮合两家公司重组达成一致后,即将信息告知妻子,安某随即买入该公司股票118万股,累计成交金额871万元,获利753万元。

这起新类型案件在事实证据方面尚存在诸多疑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卫带领承办人多次走访证券界专家,召开内部研讨会,把没有法律条款可直接引用的新类型问题一一化解。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有罪判决,办理保荐人“第一案”圆满成功。

职业生涯中不断出现的“第一次”,不断推动着贺卫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他建立了全市首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组织梳理、分析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所有金融类犯罪案件,发布了全国首份区域性《金融检察白皮书》,并牵手市银监局等7个部门,建立金融大监管格局。

从检20年的贺卫,这位唯一一名来自上海基层检察院而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的年轻人,已经成长为业务精湛的管理型检察专家。

第2个故事 佛法讯问记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芮振伟

这里是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的办案区,讯问室里,该院反贪局副局长芮振伟正向一起受贿案件的行贿人罗英(化名)讯问。罗英是一名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出于本能,几次把讯问的主题引向佛学经义。

一会儿,罗英又突然提出已到打坐诵经时辰。芮振伟判断她不是蓄意玩花招,便没有阻止她。一个时辰过去后,罗英说:“谢谢你们的尊重和理解。你们问吧!”

芮振伟便问:“我们反腐败,从佛教角度讲是善举还是恶行?”她未加思索地答道:“师傅告诉我是大大的善举。”芮振伟接着追问:“那你做的那些事情呢?”她低头沉思片刻后,说道:“我师傅也说过这是罪孽!”“那你犹豫什么?只要心中有佛,善恶自然分明。”芮振伟趁热打铁。终于,罗英如实供述了行贿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

“你不仅是反贪查案的先锋,也是人性化执法、救治犯罪嫌疑人灵魂的天使。”这是犯罪嫌疑人对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芮振伟发自肺腑的真诚感谢。年近60岁的芮振伟,指挥侦破了千余件案件,既同犯罪嫌疑人开展有理有节的斗争,又注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嫌疑人和承办人的关系,去掉双方的定语,就是人和人的关系。办案就是处理人和人关系的一门艺术。”芮振伟经常这么说。

今年春节,许多嫌疑人家属收到了来自长宁区检察院反贪局的贺卡。这正是芮振伟提议的。贺卡虽小,却架起了双方沟通、信任、理解的桥梁。

第3个故事 “黑老大”伏法记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处长陈为钢

2009年5月22日,上海长寿路822弄一酒店门口,“黑老大”刘筱华等人因借款购毒贩卖纠纷,指令手下多人持刀带枪前去索讨,引发持械斗殴,造成二死二伤的严重后果。11名涉案人员被抓,但每个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抵赖,刘筱华更是称自己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其他任何指挥行为。

案发后第一时间,陈为钢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他敏锐地发现了刘筱华幕后组织多人形成犯罪集团的线索,提出应着重从完善证据锁链的角度入手。他加强提讯,通过每个人的供述串连起整个事实;走访证人,调取现场各方位的监控录像,对每个人的辩解详细考证,分析刘筱华等集团核心人物的作用,分清团伙成员的此罪与彼罪。

此案庭审时,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刘筱华的辩解显得不堪一击。2010年12月23日,法院判处刘筱华等3名被告人死刑,其他案犯也均受到法律追究。

从检近30年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处长陈为钢,指挥和直接参办案件2000余起,公诉案件700余件。他在办案中提炼和总结了“链集印证、合理心证、科学法证”三证合一的理论,指导和解决了一起起疑难大案。

第4个故事 老信访服帖记

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葛海英

2012年10月23日,重阳节,葛海英特意去看望了一名特殊的老人——当事人老汤。关于老汤还要从一起跨越17年的涉检信访老案说起。

老汤因被错误逮捕而吊销户口,于是弃下妻儿远走他乡,20多年过去了,老汤年迈,儿子先亡,欲落叶归根却无人接纳,他便不断地上访。接到交办的息诉维稳任务,葛海英想尽办法,多方协调,终于帮他解决了户口问题,也赢得了老汤的信任。

然而,由于老汤未在上海缴纳过社保金,如今接近退休年龄,养老金成了无源之水。根据政策规定,办理养老金必须要有接收的企业。葛科长打电话给老汤说:“汤大哥,你的养老金问题我们已经知道了,但请你不要太着急,平和心态才能说通道理。”“我听你的!”此时老汤的怒火消减了一大半。为了使老汤的诉求早日得到彻底解决,葛海英忙前忙后地奔走于政府部门、挂靠的企业与老汤之间。通过多方努力,一家企业同意接纳老汤,他退休后的社会保障有了着落。老汤感激地对葛海英说:“葛科长,我‘服帖’你!”

在控申工作中,葛海英运用心理学技巧,创建了信访环节法律援助机制和回访制度,邀请特约检察员以中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矛盾化解;她还是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红人”,开辟网络渠道倾听群众声音。葛海英的“葛氏工作法”,也为她赢得了上海市第三届“平安英雄”、上海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第5个故事 少年回乡记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检察官俞国花

“一家在一起很幸福,我真的感谢‘检察官妈妈’。”这位被少女小宁(化名)亲切称作“检察官妈妈”的,是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的女检察官俞国花。

17岁的小宁和男友小泽到上海打工未果,经人授意实施了盗窃。小宁被取保候审,而小泽被关押在了看守所。让承办案件的俞国花感到棘手的是:小宁为什么说起“父母、回家”就非常抵触?

原来,小宁自幼被送养,虽然后来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但感情上很排斥。而事实上,她的父亲已经赶来上海,替小宁退赔、道歉、求情。俞国花转而在这对不善交流的父女间穿针引线,最终,父女俩掩面而泣,打开了心结。

2012年5月,在俞国花的建议与努力下,小宁回到家乡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异地观护帮教考察,而小泽被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了给小泽及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俞国花撇下正在接受心脏手术的儿子,匆匆赶往看守所。之后,因小泽表现良好,也被安排回到家乡接受异地观护。

因在观护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小宁、小泽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和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从1991年起投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俞国花挽救了许多“折翅的天使”。她热心地担任了多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街道的志愿者,前不久,以她名字命名的“俞国花工作室”在黄浦区检察院揭牌成立,她将带领她的团队为教育、挽救、感化失足未成年人作出更大的努力。

第6个故事 讨钱记

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寿志坚

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寿志坚是一名身患甲状腺癌的病人,他一直忍受着病痛折磨,以坚强的意志扛起维护公正的职责,用丰硕的成果见证着自己“好好活着”的承诺,他曾获得过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诸多荣誉。

寿志坚是化学专业出身,17年前进入检察院工作后,初学法律,曾有过被被告人奚落的经历,但他始终刻苦研读法律,最终实现了在法庭上把当事人说得心服口服的愿望。他说:“每次办案,我都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想被害人的心情和感受,这是我办案的动力来源之一。”

一起集资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合伙编造虚假信息出售股权,30余名上了年纪的被害人被骗走200余万元钱。受理该案后,10多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经常到检察院门口讨要说法。

寿志坚很理解被害人的心情。他到公安机关与警方一同研讨追款方案。在多方合力协调下,能够承担更多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得以成功追诉,这样一来,不仅使应受制裁的涉案人员绳之以法,又同时拓宽了还款渠道,给予被害人最实际的帮助。

为人民的利益忙碌,寿志坚毫无怨言。法庭上他激情挥洒、舌战群雄,尽显公诉人的铿锵刚正;他对培养集品行、技能于一身的检察新人不遗余力;他更是百姓的亲人,践行着合法办案,案外有情,力争为人民做得更多。

第7个故事 撬箱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谢闻波

2009年,在审查一起外国人撬盗高档健身会所更衣箱案件时,犯罪嫌疑人作了有罪供述,且与被害人陈述基本印证。但办案经验丰富的谢闻波敏锐地发现:嫌疑人并非当场人赃并获,既没有从他身上查获赃物,也没有发现作案工具,案发现场未提取到嫌疑人的指纹。一旦其翻供,全案的证据体系将变得很脆弱!

谢闻波反复推敲,仔细审核,终于发现了两条有价值的线索:嫌疑人曾供称用螺丝刀撬开相邻更衣箱,现场勘查却记载被害人的更衣箱门锁完好无损;嫌疑人还供称曾使用假名登记办理某会所会员卡进入盗窃。于是,他立即建议相关部门围绕以上两点重新勘验现场,进行侦查实验。

原来,嫌疑人是从自己箱子里面撬入相邻的更衣箱盗取财物,因此被害人的更衣箱表面并无痕迹。补充取证证实了嫌疑人供述的内容与现场情况相符,两份“先供后证”的证据使嫌疑人与犯罪事实之间建立起直接关联,巩固了全案证据体系,为依法批捕奠定了基础。事后,谢闻波建议办案同志总结经验,撰写了《“先供后证”情况下有效引导侦查取证》的案例分析,被《市检察院检委会通报》采用。

17年来,谢闻波在这个“善打硬仗的光荣集体”中,主办、审核各类案件近1000件,并成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

第8个故事 辩假记

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公诉处检察员张军英

2011年,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侦破了上药集团原总裁吴建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该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犯罪时间前后跨度10年,卷宗达80余册……起诉时,站在公诉席上的是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公诉处检察员张军英,她早已对案情形成了1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针对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认定问题、以借为名收受贿赂如何认定问题等法律疑难点,一一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为了查明真相,张军英与侦查部门协调配合,对涉案重要证人证言等细节进行反复复核固定,并调取了相关书证,有力证明了吴建文辩解的虚假性。最终,法院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全面采信,一审数罪并罚判处吴建文死缓。

很多人以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女公诉人一定很“凶”,事实上,飒爽英姿的张军英,很温柔细腻。繁忙的工作与办案的压力,并没有阻挡她对生活的追求。她说:“在享受生活中自我减压,才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张军英在公诉岗位上成长,是上海市级机关青年岗位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市级优秀公诉人。

第9个故事 租房记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利

10多年前,上海一家电讯厂将一处房屋出租,但不久后承租人就违反约定,擅自对原有房屋进行违章拆建,给轨道交通的施工造成影响,并开办农贸市场,造成周围环境脏乱差,群众怨声载道。

为此,当地居委会及轨交公司多次致函电讯厂,要求采取应对措施。但承租人始终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拒付租金。电讯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一、二审法院均判决电讯厂败诉。

电讯厂向检察机关申诉后,王利陷入了沉思。原来,电讯厂虽系房屋实际所有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批准及土地、房产转籍手续,同时租赁合同中也未明确租赁房屋的具体方位、幢号及幢数。

为厘清真相,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利召集业务骨干深入研讨案情,同时指派承办人对涉案房屋进行详细调查。经调查,原终审判决未查明租赁合同真实内容,就对合同效力进行了判定,系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市检察院二分院提请抗诉,最终,再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租赁合同顺利解除,租金也得以追讨。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农贸市场诸多摊贩也得以妥善安置。

王利,曾当选过区、市两级人大代表,也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她从法律院校学习到选择进入检察机关工作,至今已有32个年头。在她看来,民事行政检察的每个申诉案背后都是社会关系的折射,关乎司法公信、社会和谐。对当事人申诉的审判不公案件,王利坚决履行监督职能,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70%以上。

第10个故事 求刑记

上海铁检分院公诉处长肖友广

2007年底,郎春燕等23人特大拐卖儿童案件移送上海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郎春燕等人自2004年2月至2007年5月,将在云南收买的婴儿运至山东贩卖,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本案犯罪嫌疑人共作案31起,贩卖婴儿41名,且致使一名婴儿死亡,三名婴儿被丢弃。上海铁检分院公诉处长肖友广带领办案组将全案犯罪嫌疑人划分成三部分,交由各承办人分块审查后再进行相关事实的串并,使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案件顺利起诉后,肖友广并没有停止思考。他继续深入挖掘案件背后需要引起人们反思的地方,将揭露犯罪、揭示社会危害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出庭工作的基本点。

庭审中,一些被告人及辩护人辩解说,将贫困地区的儿童卖至山东是件好事。肖友广反驳指出,被告人以金钱利诱、欺骗、恐吓等手段收购婴儿,甚至将无法出售的婴儿残忍地丢弃,足以判断被告人只是将婴儿作为牟利的商品。肖友广详尽的分析论证,扯下了被告人伪善的外衣。第一被告人郎春燕听后,当庭下跪认罪,要求判处自己死刑。

2008年7月,郎春燕等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二年的刑期,判决后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没有一名被告人上诉。

18年前,刚进检察院的肖友广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一起死刑立即执行案件,这让他深深地体会到“公正”二字的重要性。如今的肖友广,不仅自己练就了过硬的本领,还培养出全国优秀公诉人等多名公诉人才。他常说,公诉人出庭并不是简单地要求法院定案,更要突出庭审的社会效果。

(林中明 徐蕾蕾 蔡顺国 黄峥 梁奋远 扬剑 黄检 龚佩琳 梁奋远 尚铁剑/撰稿)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