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调研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是推进检察改革和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及整体素质的重要方法,是直接为检察机关决策服务、为办案工作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检察调研工作的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工作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潜力。
一、当前基层检察调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调研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同志为了完成调研任务,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使调研工作处于较低水平,难于在上档次、出精品上有所作为。就该院而言,每年按照上级院的布置认真开展了检察调研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在全市考评过程中也处于中游水平,但与其他先进兄弟院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调研工作不够贴近观众实际,转化工作还处于较低的层次。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条件限制,更多的是主观上重视程度不够、努力不够所致。
2、不能正确处理检察调研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该院每年在年初就检察调研工作进行布置并和年底考核挂钩,但许多同志由于不能正确处理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搞调研工作是研究室人员的事,与已无关,只要把自己的业务工作做好了也就完成了任务,这种错误认识存在的原因,是由于把调研工作同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没有认识到调研工作对促进业务工作的积极作用,是为了调研而调研的错误思想而导致的结果。
3、检察调研与业务工作的互动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是检察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理论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检察调研过程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对检察实践进行反思或总结、提高升华、探讨探索的过程,搞好调查研究不仅是我们正确理解法律、公正实施法律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也是提高检察干警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一定要克服“办案是硬任务、调研是软任务”等不正确的认识;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把调研工作和实际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过思考、锤炼,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养成善于思考、勤于笔耕的好习惯,以更好的促进工作。
二、提高检察调研工作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发动。
领导重视是搞好调研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多汇报、多请示,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的关心、重视与支持,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该院目前的情况看,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年初,均按照上级院研究室的部署,专门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年调研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院领导的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或者参加各种研讨会、检察官论坛等多种形式促进工作,为推动该院调研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
首先,要将调研工作纳入院目标考核管理,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将调研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干警。年初由研究室制定检察调研任务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然后各个科室自拟课题、撰写好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向研究室备案。二是将调研任务纳入到全年的目标考核之中,进行量化、细化、落实奖惩,将调研工作与目标考核、评优等挂钩,使调研工作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形成了各部门共同参与、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势头。三是建立完备合理的奖惩机制。为强化干警的调研意识,实行一票否决制,没有完成调研任务的科室和个人,取消一切评选优秀的资格。对出色完成任务的,要按照该院《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奖惩办法》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3、围绕中心、确定调研工作方向。
检察调研应当为检察工作服务。选择调研课题是决定调研质量的关键,要围绕本年度检察工作重点,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明确本院的检察工作重点。要和业务科室形成互动,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讨,确定年内检察调研工作的“攻关”重点。这些重点,就是我们检察调研的重点,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4、强化质量意识,打造调研精品。
如何强化质量意识,打造调研精品,提高刊用率、转化率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要强化质量意识、树立精品意识,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在选题、资料、文字,甚至是校对、排版、打印等一些细小环节上下功夫。二是加强事前培训,可以对调研人才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培训,提高其调研水平和写作技巧。三是加强“事中”指导,对其调研的全程提供及时、必要的指导。四是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使调研从一开始就有章可循。五是严把最后的审核关,用高质量的调研精品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进步。
三、检察调研工作应强化六种基础工作
检察调研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提高检察调研工作水平,需要强化六种基础工作:
1、创新基础。创新是检察调研工作的灵魂,没有创新,检察调研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要实现创新,首要的是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因循守旧、小胜即满的观念,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对检察调研工作自身的研究,不断揭示和运用检察调研工作规律,走出一条具有检察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调研工作新路子。
2、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办案实践服务、为基层院建设服务,这是检察调研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紧盯办案实践需要,从研究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法律适用问题入手,深入调查,超前思维,提供思路,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领导决策、一线业务工作和基层院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成果和智力支持。
3、本位基础。立足于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调研,是检察调研工作应坚持的方向。无论是研究法律法规适用、检察实践,还是检察改革,都要以“我”为主,从本单位实际需要出发,从本职工作需要出发,立足于自身的区域特点、工作特色和人才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调研题目。
4、规范化基础。规范化就是要使检察调研工作按照一定的标准,实现有序运转,这是检察调研工作形成自己特色的必要保证。要加强研究室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调研队伍,不断完善检察调研考核和激励机制,采取措施,为广大干警开展调研活动创造条件。条件成熟可以建立和完善调研课题制、调研成果评比制度,使检察调研工作由虚变实,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另外每年都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二个有自己特色的调研课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再召开检察官论坛,形成制度。
5、协作基础。协作就是要调动本院整体力量,努力形成左右配合、内外协调的检察调研大格局,这是检察调研工作应坚持的基本方法。要从推进检察工作的整体发展战略出发,努力形成符合现代司法理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利于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检察调研管理和运行机制。检察调研工作事关全局,单靠研究室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大家共同参与,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取长补短;要从如何提高公正执法水平的高度入手,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加大信息交流的力度,拓宽调研渠道,提高调研的质量和效率。
6、应用基础。应用就是要推广运用检察调研成果,及时将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是检察调研工作的结果和目的。调研成果的转化要本着有利于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氛围并形成调查研究的风气、有利于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领导的指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理性思维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调研成果的转化与对课题的论证、评估相结合,与形成良性的调研动态运行机制相统一,在成果转化中把检察调研推向深入。(作者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闫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