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尚未成年,便因为父母丧失抚养能力或服刑等各种原因而生活无依;他们渴望家庭温暖,却只能忍受孤独的煎熬;他们身子单薄,却不得不背负生活的重担……因为事实上无人抚养,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失依儿童”。
“失依儿童”面临的困境令人揪心。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不久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专访时曾透露,全国目前大约有50万“失依儿童”。据记者调查,许多“失依儿童”除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外,普遍存在生活失助、安全失保、心理失衡等问题,急需人们伸出援手。
生活失助:制度缺失导致“失依儿童”救助边缘化
今年4月30日,吉林通化的小海莹来到辽宁省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成为儿童村的最新一员。海莹的爸爸4年前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进入辽宁省桦子监狱服刑,妈妈随后出国打工。为照顾妹妹,当时正读高中的姐姐只得辍学去打工。4年过去了,妈妈始终杳无音信,姐姐也无力再抚养妹妹。爸爸得知10岁的小女儿即将无人照看,情绪很不稳定。桦子监狱干警了解此事后,与溢鸿儿童村取得联系,给海莹找了个“新家”。
溢鸿儿童村村长王刚义告诉记者,目前儿童村共有21个像海莹一样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都是因为无依无靠而被送过来。在全国,现在共有8个类似的儿童村,专门收养、救助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但是,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得到救助的仅占5%左右。
由于缺少制度上的保障,我国“失依儿童”生活失助问题非常突出。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下发,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孤儿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确定了当地最低孤儿养育标准,基本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在机构外、与祖父母等亲属一起生活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但是,按照该《意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很多“失依儿童”的父母一方健在或者有法定监护人,这些孩子因种种原因无人抚养,却享受不到孤儿“待遇”,只能依靠远远低于孤儿补助金的低保金生活。
如何确保“失依儿童”不因制度缺失而生活失助,是到了有关部门发力的时候了。
安全失保:“失依儿童”常遭不法侵害
强迫流浪儿童乞讨、拐卖孤儿、遗弃婴儿、强奸孤女……失去了父母的监护和管束,衣食住行都得自己想办法,“失依儿童”极易被不法分子以小恩小惠利用,甚至是暴力侵害。
据媒体报道,广东东莞7岁的小根因为不听话、学习不好,三天两头被养父(未办理收养手续)毒打,身上长期是青一块、紫一块。他明明疼得难以忍受,看见养父后说出的却是“不疼”两个字。
“失依儿童”的存在,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难题。关爱“失依儿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境,除了让他们吃饱穿好、学习知识,还应当依法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权利,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失依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要严厉打击侵害“失依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心理失衡:“失依儿童”难以养成健全社会人格
生活失助威胁的是儿童最基本的权利,而心理失衡威胁的是儿童健全社会人格的养成。无论父母在或不在,对于事实无人抚养的“失依儿童”而言,亲情的缺失、家庭的变故、学业的中断、生活的艰辛,都会给他们尚未成型的心理留下巨大的阴影。能否消除阴影,对“失依儿童”而言,将是影响一生的因素。
“爸爸妈妈都没了,我不想活了……”婷婷10岁那年,父亲被人杀死,她在作文中发出这样的哀叹。在审查起诉这起案件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赵叶红见到了又瘦又小的婷婷,得知她的母亲几年前病逝,父亲遇害让幼小的婷婷心理负担特别重,案发后总是不停地哭泣。未央区检察院专门请来心理咨询师,给婷婷做了足足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后来,该院又与教育局、民政、妇联、街道办等单位联合,对婷婷进行综合救助,彻底解开了婷婷的“心结”。
“对于像婷婷这样的‘失依儿童’,物质救助不可少,心理疏导更重要。”令赵叶红欣慰的是,现在婷婷每月都能领到近1000元的孤儿补助金。而且,4年过去,婷婷已经变成了一个开朗、活泼的中学生。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用心浇灌方能茁壮成长。“失依儿童”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帮助他们弥补情感缺失、纠正心理失衡,促使他们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意义重大且迫在眉睫。
据记者了解,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共有200多名“失依儿童”,目前淮阴区检察院已经向全院发出倡议书,呼吁检察官各尽所能,针对“失依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定期与孩子进行心理沟通和感情交流。
道德失范:“失依”成为违法犯罪的诱因
未成年人陈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他又涉嫌非法拘禁并将一人打成轻伤被抓获归案。日前,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调查发现,陈某父母离异,父亲因贩毒、抢劫等罪多次入狱,导致陈某无人管教。长年服刑的父亲对陈某造成负面影响,陈某重蹈父亲贩毒的旧路,而且养成逞强好胜的性格,经常用“父亲坐牢出来要替我收拾你们”等语言威胁他人。
陈某一案并不鲜见。“失依儿童”辍学率高,同时失去家庭、学校的教育和管教,加上身心尚未发育完全,缺乏足够的自制力和正确的判断力,步入社会后一旦道德失范,极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一项调查显示,仅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的未成年犯就占全体的9%之多。
今年3月8日晚上,17岁的小许饥肠辘辘,他翻窗爬入一户人家偷了一件上衣、一双球鞋后,在失主家厨房做好饭,打开取暖器和电视,好好地“享受”了30个小时。3月10日下午失主回家,小许被抓获。江西省鄱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程见广审查发现,小许因盗窃刚刚刑满释放不久,其家境贫寒,父母都是重度残疾,无力管教孩子,平时对孩子也不管不问,“小许因为贪恋失主家的温暖而久久不愿离去”。
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将此案诉至法院。在法庭上,小许噙着泪说:“我错了。我以后跟着叔叔出去打工,一定好好做事,挣钱养活我爸妈!”5月29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许拘役三个月。
“小许今后的路还很长……”程见广不无担心地说,对于涉罪的“失依儿童”,社会更应该多些理解、宽容和关爱,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案件,要依法封存“污点”,更要加强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就业指导,防止他们重蹈覆辙。这些方面,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肖荣 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