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您放心,在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这些日子,我学会了反思自己,重新做人。”这是发生在福建省检察机关日前举行的“迎十八大文艺晚会”上的一幕。由泉州市检察机关自编自导自演的说唱“RAP剧”《共享阳光》,以晋江市检察院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为原型,展示了泉州市检察机关设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探索。
近年来,泉州市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保障特殊群体。
晋江市检察院、鲤城区检察院与民营企业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已对100多名未成年犯依法适用非羁押诉讼程序,未出现重新犯罪现象,有的在校生在帮教期间顺利考入了大学。石狮市检察院在湖滨街道玉湖社区挂牌设立专门针对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基地”,设置帮教办公室,派专人驻守指导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塑信心。惠安县检察院在全院范围内招募10名“爱心妈妈”,与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结对子,关心和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安溪县检察院注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加“茶叶万人培训”,帮助88名帮教对象重新就业,减少和预防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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