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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多项执法创新收获群众满意

2012-11-21 13:35: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面对执法办案压力大、警力紧缺的矛盾,浙江义乌警方向全体民警叫响了这样的口号;执法办案考核积分制、办案流程监控系统、值班领导坐堂制……一项项创新之举应运而生;执法质量连续7年获得全省优秀,2011年获评全省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义乌市社会治安总体呈现“发案下降、破案上升、面上平稳”的良性发展态势,公安工作综合考评成绩一直保持金华全市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增强,在今年省公安厅组织的半年测评中,义乌群众安全感达97.3%,位居金华第一。

    建立执法办案考核积分制——

    提升民警规范执法主动性

    在义乌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承良给记者看了一份办案 “成绩单”,“成绩单”按分数高低,对民警的办案成绩进行排序。吴承良说,根据平时民警所办案件的数量、质量进行评分,评分累积后每月公布一次。对照这份“成绩单”,办案民警就能看出自己这个月办了多少案,办得好不好。

    为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执法局面,义乌市公安局从2010年3月底开始,建立了执法办案考核积分制度,制度综合考虑案件类别、处理人数、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种类、难易程度等,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来打分。同时根据单位执法数量和工作职责,将派出所民警、大队民警分为9个组进行积分排名。

    “我们每季度对各警种执法办案考核排名中名列第一的民警给予嘉奖,并明确排名情况作为民警评先、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义乌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吴益中介绍说,积分制扭转了以前多办案多吃亏的现象,让多办案办好案的民警得到更多的荣誉及奖励。

    贾贵俊曾是苏溪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喜欢钻研案件。自从执法办案考核积分制推行以后,他的执法办案热情越发高涨,多次在考核中名列前茅。由于表现出色,去年他走上了中层干部岗位。

    积分制也让办案单位领导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不仅排名在后的民警要通报批评,审核的领导也要进行排名。“每次案件评分出来,大家都会研究哪个环节被扣分了,平时就会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学习,在以后的案件办理中努力规避这类失误发生。”民警们普遍反映,通过打分的形式促进了执法规范化,也让办案民警尝到了甜头。

    执法办案流程监控——

    可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点点鼠标,就可以掌握一个案件的办理情况。吴承良打开浙江公安基层执法办案流程监控系统,一边演示一边向记者介绍说:“系统分为警情管理、人员管理、物品管理和反馈单管理4个部分,警情管理又由基本情况、接警情况、处警情况、审核意见4部分组成。”

    据了解,该系统集110接处警管理、办案区人员和财物流转去向管理、案件办理阶段跟踪等功能于一体。由于与110相联,处警时的照片、录相等,点点鼠标也能随时浏览。

    “有时候一天要处理好几个案件,忙得不可开交,生怕超时或遗忘什么,自从有了这个系统,案件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原先的担心没有了。”稠城派出所民警叶国华深切感受到系统的好处。

    基层所队领导坐堂值班——

    让办事群众心里踏实

    10月20日,佛堂派出所走进一位焦急的老人:“孙子跟我上街买东西,一个闪身就不见了,你们可要帮我找到他啊!”老人向值班领导恳求着。值班领导一面安慰老人,一面联系110、巡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请求配合协助,老人的孙子很快有了下落。

    2008年,义乌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推行了 《基层所队领导坐堂值班制度》,规定值班的所队领导上班时间一定要坐在大堂岗位上接待群众,督促民警依法履行职责。

    “以前到派出所办事,晕头转向不知找哪个民警。反映问题时,接待我的都是普通民警,常常心存疑虑:他会重视吗?他能处理好吗?”江东街道石塔头村居民吴志彬说,“有了值班领导,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忧了。”

    执法时讲事理、析法理、说情理——

    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10月2日,苏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两户人家因建房发生纠纷,双方人员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民警火速出警,面对混乱局面,把握现场气氛,控制可能升级的事态,经过多方调解,最终将矛盾纠纷化解。

    围绕“减少执法争议、防止警民冲突和塑造良好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满意度”的工作目标,义乌市公安局要求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讲事理、析法理、说情理”,积极追求公安执法工作效益最大化、最优化。自2009年6月此项工作推行以来,各执法办案单位共析理2.4万余次,由此成功化解处置性质可能升级、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的案(事)件1042起。

    “在办案中,我们要求民警不仅要将事情处理好,更要求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将法律知识等贯穿其间,使当事人懂得法律,引以为戒。为此,我们积极引导民警主动向当事人‘讲事理、析法理、说情理’,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义乌市公安局政委鲍建平说。(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周静莉)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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