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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面临五种惩罚

2012-11-21 10:41: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11月20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自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月31日,河北省在河北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

专项检查期间,河北省各级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工商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据介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是恶意欠薪行为,河北省将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面临五种惩罚———

对存在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非法延长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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