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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未检“三化”挽救折翅天使

2012-11-21 09:19: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山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先后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召开。会上,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宝介绍了该院未检工作内部一体化、队伍专业化和外部多元化的经验,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东营区是东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国家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的核心区和蓝色半岛经济区的开发前沿。随着国家黄蓝战略在东营的叠加实施,东营区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社会成分日益复杂,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东营区检察院负责受理辖区7个公安分局移送的刑事案件,受理的刑事案件占全市的一半左右,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市的60%左右。近年来,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未检工作内部一体化、队伍专业化和外部多元化的“三化”建设,未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捕、诉、防、帮、宣内部一体化

    “没有你们,我家王帅可能就没救了,你们真是救了我们娘俩。”王帅的妈妈紧紧握着东营区检察院未检科许科长的手说。王帅是一名初三学生,刚满14周岁,爸爸去世早,是妈妈一手将他拉扯长大,起早摸黑卖菜供他上学。因一时冲动,他将同学砍成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因家庭困难,无力满足被害方提出的高额赔偿要求,双方一直达不成调解协议。该案移送批捕之后,该院承办人员对王帅及其家庭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并督促公安机关尽快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起诉阶段,承办人员分别做双方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对王帅依法予以训诫,并邀请司法行政部门参与调解,促使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后王帅被法院依法适用缓刑,重新回到了校园。

    “这是我们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内部一体化机制中的一个普通的例子。”东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宗利说,“我们对同一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环节的逮捕、公诉、教育训诫、社会调查、诉前和解、监督矫正、案后回访由一名检察官主办到底,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也提高了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效果。”冯宗利介绍说,以前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在侦查监督、公诉、监所等多个部门,需多名检察官办理,诉讼环节多、承办人员多,要不断重复熟悉案情、调查涉案未成年人,措施不连贯,处理时间长,造成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负担过重、羁押期间交叉感染等问题。2008年开始,该院开始探讨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新机制。2012年初,该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立案监督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维权、法治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全部纳入未检科工作职责范围,对同一案件实行一人负责制,实现了未检工作的捕、诉、防、帮、宣内部一体化。实行未检工作内部一体化以来,对不捕、不诉、适用缓刑、刑释解教的未成年人,均建立起跟踪回访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周期明显缩短。

    “省、悟、疏、乐”四字工作法

    8月底的一天,一名“阳光少年”在父母陪伴下走进了南方一所大学。这名新报到的大学生,叫马良(化名),谁曾想到,就在半年前,马良父子还隔着看守所的铁窗对吼:“我没你这样丢人现眼的儿子”、“我不用你管,我爱怎地就怎地”。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是什么让这名十几岁的少年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马良家境优越,其父母一直对他寄予厚望,管教十分严格,除了学习什么也不让干,高三之后就更严了。但马良天生好动,学习厌倦了,就偷偷溜到游戏厅玩,最后玩游戏上了瘾,手里没钱就在大街上抢了人家的自行车卖钱玩游戏。案发后,父母伤心透顶,不再认这个儿子,怎么劝也不行;马良也自暴自弃,感到对不起父母,这辈子没希望了。

    面对这个正处于叛逆期的大男孩,承办人员用“省、悟、疏、乐”四字工作法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帮助他反省自身罪过,认清自身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感悟国家、社会、家人恩情,醒悟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分析犯罪的心理轨迹,疏导心理困惑和压力,帮助心理重建,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对马良的父母,办案人员一次次进行教育劝解,安排亲情会见,使马良幡然悔悟,重燃改过自新的信心,积极配合案件处理。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马良作出不起诉决定。马良重回校园后努力学习,最终考上了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

    “省悟疏乐”四字工作法,是东营区检察院推进未检队伍专业化的成果之一。特殊的工作对象、特殊的工作目标,不仅需要精通法学理论,更要掌握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掌握专业的心理学、社会学知识。未检科成立后,为保证办案力量和工作质量,该院党组专门为未检科配备了4名政治业务素质高、从事多年未检工作、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干警。为提高工作能力,组织未检干警赴北京、上海等地学习,参加心理知识培训、群众工作培训和专业理论培训,与关工委、共青团等部门和律师、社会工作者加强交流。他们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帮教室、少年教育阅览中心和少年文体活动中心,满足未检工作的专业化需要。为提高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他们还聘请了7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配合作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工作,设立了专门的“朝阳心路”感悟室作为心理矫治场所。他们在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把理论应用于实践,干警积极运用心理学知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总结出了“省、悟、疏、乐”四字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心理学专家的肯定。今年10月,由该院检察长李金宝主编,未检干警参与编写的《检察视野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由检察出版社出版,初版5000册已销售一空。

    形成多元化未成年人工作格局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难题,产生的根源十分复杂。东营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推动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问题。

    该院党组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汇报,推动成立了全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动态,交流经验,协调措施。协调辖区各公安分局确定2至4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办人员,区法院也成立了少年法庭,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与区法院协调,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圆桌审判和速裁程序,拉近控、辩、审三方距离,最大限度地营造出适合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方式及氛围。与区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工作回访监督制度》、《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安置基地工作制度》等指导性文件,加强对未成年刑释解教和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会同区司法局、胜园街道等有关部门,在省级开发区山东胜利经济开发区建设“曙光基地”,与6家业绩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对社区矫正、取保候审的失足未成年人共同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帮助学习技能、就业安置。现已安置失足未成年人6名,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与省少管所建立联系,掌握未成年犯管教改造动态,共同提高管教效果。与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定期联系,加强青少年预防教育、法律援助和维权活动。联合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等单位,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先后选派18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主任,定期开展巡回授课和法治讲座,进行心理咨询服务。与民政、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

    目前,东营区已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工作格局。(王宝玺)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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