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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茅桥地区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2012-11-21 09:15: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11月15日,广西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签署了长期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并在检察院举行“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挂牌仪式,这也是该院继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之后第二个与高校共建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邹同霞、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茅桥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白勇、副检察长王海涛与谭璇出席了仪式。仪式由副检察长谭璇主持。

    杨红文副院长、白勇检察长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并在《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与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书》上签字,邹同霞副书记和白勇检察长共同揭牌。

    协议约定, 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及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为研究人员开展法律实务调研提供便利;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要大力支持检察官的教育培训,选派专家学者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法律理论与检察实务专题讲座,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指导及协助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同时,双方共同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实现图书资料、学术信息、案例资料等方面的资源共享。(通讯员李东军 记者梁洪)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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