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波密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宽领域、广覆盖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深入农村牧区,在第一时间奔赴诉讼地点,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了农牧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极大地保障了波密县经济发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该院自2009年配备“车载流动法庭”以来,按照“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的要求,通过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车载流动法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乡村民事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依法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基层不稳定因素,促进了全县社会局势的稳定和谐、经济形势的繁荣发展。
为了有效保障巡回办案效率、确保“车载流动法庭”工作正常开展,该院每年拿出12万元经费用于维持“流动法庭”的正常运作;为了使“车载流动法庭”充分发挥“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该院为其专门配备了4名干警,包括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及1名书记员,有效地保障了“车载流动法庭”工作迅速有效开展;“车载流动法庭”积极与当地乡党委、政府联络,取得基层组织的支持,经常深入村镇,及时了解农牧民群众的诉求,对一些矛盾纠纷当场进行调解,并利用“车载流动法庭”配备的设备做好相关记录工作,然后回到单位再补充相关手续,让当事人增强对巡回办案裁判权威性的认识,提高自动履行率,增强巡回办案的宣传效果和普法效果。
据了解,该院实施“车载流动法庭”惠民工程3年来,“车载流动法庭”累计行车32000余公里,调处婚姻家庭、相邻等纠纷累计50件,有针对性地在下乡办案的过程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等,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截至 2011年,“车载流动法庭”办理各类案件16件,占2011年全年各类案件数量的17%。截至目前“车载流动法庭”办理各类案件9件,占2012年至今办理各类案件数量的18%;进行法制宣传16次,占2011年该院法制宣传总数的54%。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车载流动法庭”始终坚持“亲民、利民、为民”的优良传统,融合现代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以快捷的方式将现代司法理念和司法服务送到全县每一个乡村,最远到达波密县最远的八盖、康玉两乡,巡回办案次数、办案数量及法制宣传次数比以前明显增多,覆盖全县每个角落,真正解决了群众诉讼难的问题。(记者 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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