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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中院双语诉讼服务获好评

2012-11-20 09:07: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配置双语法官 制作双语文书

鄂尔多斯中院双语诉讼服务获好评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和民族构成,在办案中重视使用蒙语蒙文强化对蒙古族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了民族地区审判事业的发展。近日,该院被授予“全市学习使用蒙古语文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合理配置双语法官,注重蒙语庭审活动。各业务庭中至少配备一名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使每个业务庭都有能和蒙古族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的双语法官和书记员。组成专门的蒙文案件合议庭,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且认为用蒙语诉讼更加方便的,一律由蒙文案件合议庭负责开庭审理。同时充分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

    加强蒙文裁判文书的制作,积极开展蒙文诉讼服务。根据当事人使用习惯和实际需求,分别用蒙汉两种文字制作裁判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在审判区内,均放置蒙汉两种文字的诉讼指南手册,审判法庭都设置蒙汉两种文字的标牌。还向当事人发放蒙汉双语的诉讼服务指导手册、便民服务卡、案件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抓好双语法官的培训,积极使用蒙古语言文字。鼓励双语法官深造,提高学历水平;选派双语法官参加全国和全区性的双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双语法官到友邻省区法院进行经验交流,探讨蒙文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购置蒙文输入软件,配置给各业务庭,方便蒙文诉讼顺利开展,实现了双语审判和双语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在一些重大普法宣传活动中,将贴近百姓的、百姓最急需的法律文件印制成蒙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册并发放,受到广大蒙汉人民群众的好评。(王瑞山)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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