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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检察破解一把手监督难

2012-11-20 08:48: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关于改建机关事务大厅的议案,大家议一下……”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检察长办公会上,一项经检察长审查同意上会由整个班子审议的议题,却被否决了。

    同样的情形在该院党组会上也出现过。2010年该院想从全市政法机关中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检察队伍。可经过检察长审查同意的选调人选在党组会上被否决了,原因是他们尚未通过司法考试,不能尽快投入业务工作。

    这些正是南山区检察院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集体决策,对一把手实行监督制约的真实体现。

    “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把手的权力最大,最不容易监督,也最容易出问题。”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捷在今年纪律教育月的廉政党课上表示,一把手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事情,自己首先要不做。

    近年来,南山区检察院在人、财、案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明确检察长职责、规范权力运行过程、制约检察长权力、增加决策透明度,有效防控检察长廉政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监督制约的基础上,让一把手时刻处于阳光之下,接受不同主体的多方位监督,是破解监督难的最佳方案。除了从决策议事方面入手,对检察长的决策权进行监督制约,避免议事机构成为个别领导的“一言堂”外,南山区检察院更重视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破解行使权力无监督难题。

    在案件处理上,采用案件信息化管理模式,案件进入系统,就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更改由系统自动分案的案件承办人,不能随意终止、中断在办案件,从程序上尽可能防止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业绩展示、全院预推、多元提名、党组票决、过程公开”的20字方针,扩大了全体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选拔的公正性。

    在重大建设项目上,制定《重大建设项目公示评审制度(试行)》,把建设方案和经费预算在办公自动化内网公示公开,保障了检察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此外,南山区检察院不断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参加检察长接访,参加有关案件的审查、复查等。从2011年开始,该院将一把手职权及运行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一周重要会议等信息,在网上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树立起一把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记者游春亮通讯员董宇虹)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