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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检察院精细运行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2012-11-19 15:56: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今年以来,明光市检察院着手制定并在实践中反复修改完善涵盖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队伍管理、事务管理和检务保障全过程科学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了检察管理从“人治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

    按章管理 实现管理具体化。按照该院科学化管理体系的要求,检察的各项工作都要按照具体的制度规定操作。按照《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宣传调研管理规定》。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信息员网络,且每名信息员每年撰写10条以上信息,3篇以上宣传稿件和1篇以上调研文章。对于新提拔、新转正人员必须完成1篇以上论文方办理任职或转正手续。对于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和年考核,严格结果运用,将考核情况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严格督察 实现管理持续化。制定了《检务督察工作操作规程》,由检务督察人员对执法办案情况、工作进度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交办、批示等工作办理情况,工作秩序、检容风纪、警车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减少和避免执行过错发生。出台了《检察院工作反馈办法》,对部署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全院实现了“四多四少”良好氛围,即各部门主动反馈工作情况多了,被动督办、催办的情况少了;工作流程按规范操作多了,无实施计划、无期限拖延的情况少了;反馈材料规范的多了,口头简单应付汇报少了;全院工作效率提高的多了,拖沓、被动地完成工作的情况少了。此项创新先后被正义网、《检察之光》、《滁州日报》等予以报道。

    落实民主 实现决策科学化。该院制定了《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工作操作规程》、《检察长办公会工作操作规程》、《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暂行规定》、《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意见表》、《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定期学习制度》等制度,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充分发扬了民主,所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提高了检察机关的议事决策水平。(通讯员 刘娟 钱小帅)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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