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院长 郑家泰
对话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利益格局的调整,大批矛盾纠纷以诉讼的方式涌入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注重“借力”、“引援”,力避“唱独角戏”,通过建立庭所联动机制,法庭与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紧密配合,提前介入,联调联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让纠纷“不出村、不出镇、不上交”,实现了案件减少、群众信服、党委满意、社会和谐的多重效果。
联合发力:着眼“减案”目标
法周刊:你们实行庭所联动、共解纠纷的初衷是什么?
郑家泰:我们最早的想法是这样的,莒县法院辖区110万人口,2011年受理案件1万余件,占日照市的三分之一,且连年呈递增趋势。
而与之相对应的,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却只有50余人,干警办案压力巨大。
要解决目前这种困局,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案件数量减下来。
我们经过调研认为,案件多发在农村,人民法庭离纠纷发生地最近,“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非常重要。如果纠纷发生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就地调解、化解,那么就能减少相当数量的案件。
但问题是法庭人手少,以现有的人力不可能单独完成这项任务,而乡镇司法所也负有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职责,所以我们积极与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配合,邀请他们联合或者单独参与到化解矛盾中来,实行“强强联合”,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共筑解纷防线,取得更好的化解效果。
法周刊:实践中,你们是怎样与司法所建立联动机制、展开培训工作的?
郑家泰:独木难成林,众人划桨撑大船。为规范与司法所的联动行为,我们组织人民法庭与辖区司法所联合制定了《法庭、司法所“庭所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规范了联动调解规程,整合了调解力量,使联调联解有章可循。
机制建好了,需要有调解队伍去落实。法庭和司法所联合依托在法庭设立的“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对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整体调解能力。
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结对调解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自身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0余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3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00人次,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大幅提高。
法周刊:法庭是怎样掌握纠纷发生,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解工作的?
郑家泰:兵贵神速,第一时间介入最容易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们建立了纠纷信息共享机制,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村调委会每周集中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将掌握的信息上报司法所、法庭。一旦村民出现纠纷,村两委及人民调解员即会第一时间得知纠纷信息,展开调解工作。
首先由村两委及人民调解员就地予以调处。如果能够顺利调解处理的,应及时将具体案情和处理结果通知法庭,由法庭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评析、指导、完善。如果不能及时将纠纷化解掉,应当将案情及时通知司法所和法庭。难度较小的纠纷,由司法所前往调解;纠纷难度较大的,由法庭联合司法所一起化解。
今年8月,强热带风暴“达维”袭击了莒县。陵阳镇孙某的大树砸倒了邻居刘某的一间房屋,刘某找孙某赔偿,孙某以天灾为由拒不赔偿,矛盾一度升级。
接到求助后,龙山法庭联合陵阳司法所在第一时间深入纠纷现场,实地察看了损害情况,分别进行了调解。在庭、所干警耐心的思想工作下,孙某最终答应以那棵大树外加200元钱赔偿刘某。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联调联解:实行强强联合
法周刊:纠纷发生后,你们是如何组织法庭与司法所“抱团”开展调解工作的?
郑家泰:纠纷发生后,法庭与司法所及时联系,迅速介入,合力开展调解工作。
司法所及时调解法庭诉前转办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的,由法庭再调或转入诉讼程序。
法庭诉中委托调解,由法庭出具委托调解函,将调解案件移交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法庭调解或依法审判。
司法所自己受理的案件,如无法调解,可移交法庭调解或者诉讼解决。调解成的,双方当事人可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法周刊:“庭所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强强联合”的具体成效如何?
郑家泰:“庭所联动”机制运行以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法庭联合司法所铸成了严密的纠纷“过滤网”,会同基层调解组织共提前化解矛盾纠纷1558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30余万元。收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纠纷提前化解,当事人受益。以前,群众有纠纷就到法院打官司,一点小事也许会纠缠一年两年,劳民伤财。如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二是诉讼案件下降,法官受益。通过庭所联合,将纠纷提前化解,案件数量骤减,今年1月至10月,10处人民法庭的收案数量同比下降9.48%。
案件数降下来了,法官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做更细的调解工作,办精品案、铁案,办案质量大幅提升。
同时,法官也能抽出时间加强业务学习、参加调研培训,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也不断提升。
三是司法作风转变促进社会安宁。法庭干警变“坐堂问案”为“上门解纷”、“帮扶到村”,干警转变了司法作风,赢得了群众信赖。
整合力量:创新联动再提升
法周刊:您对下步“庭所联动”机制的运行和收效有何新的期望?
郑家泰: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打桩结网、防线再造”工程,继续与司法所 建立联动机制,打好协作战,创造新成效。
将继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联动调解机制、联调培训制度、业绩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化解纠纷能力,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法庭利用年前的有限时间,扎实开展“百日解纷大比赛”活动,要求结案率达到100%、执结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70%,在全院掀起“看谁大局意识强,看谁司法更规范,看谁审判质量高,看谁办案效果好”的比赛热潮。
在法庭的积极推动下,司法所打出了“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的承诺服务,法庭将加大力度,与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配合,互动协作,创新思路,全力构建“大和解”格局,打造更多的“无讼社区”、“无讼村庄”,开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张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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