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监督局获悉,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对宾馆饭店、商场和餐饮场所三种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PM2.5等)监测工作的部署,经过细致的准备及与沈阳市卫生监督所的密切合作,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在沈阳率先启动了辽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PM2.5等)监测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项工作将动态掌握沈阳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的现状及变化趋势,重点了解室内PM2.5等污染来源及影响因素。通过监测,探索建立检测工作模式,为规范公共场所健康卫生因素检测工作和研究无盐控制对策做好基础。(记者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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