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上,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检察院荣获了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靳松同志被评为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其撰写的《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效果》的经验材料在大会上发言,并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预防职能,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重点建设工程领域专项预防活动,为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连续六年在锦州地区排名第一,这次荣获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在锦州地区仅此一家。(孙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