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日消息,该局近日批复同意了广东省先行先试药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改革。
据悉,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共同建设广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行区,建立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创新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在广州签署了共同建设广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行区合作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作出关于广东省先行先试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的批复,同意与广东省共建药品审评机构,授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行政区域内的新药技术转让、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和部分跨省药品委托生产业务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
按照批复,广东省先行先试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主要安排在三个方面。首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与广东省共建药品审评机构,充分利用广东省药品审评工作资源,为不断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提供新鲜经验。其次,授权广东省组织新药技术转让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申请的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上述授权将涵盖形式审查、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注册检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工作内容。第三,授权广东省审批受托方为广东省内企业的药品委托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除生物制品和中药注射剂之外的跨省药品委托生产授权给广东省审批。(记者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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