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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诚方可立信

2012-11-15 14:58: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赵刚毅

    在全国法院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做了“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切实提升人民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讲话,提出八项措施,旨在全面加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如果司法公信不高、司法权威不足,就会动摇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和信心。当前,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更高、更多的期待,法院与法官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是解决当前人法院工作瓶颈的重要途径。如何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笔者认为,立信方可被信,唯诚方可立信。

    诚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也是安身立足的基石。作为法官,有多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但应当说,诚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因为,没有忠诚,便无以保障公平和正义。

    唯诚,就要抱诚守真。康德说:“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我们的心灵,一个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作为一名法官,对审判事业和法律的忠诚,对公平正义和责任的坚守,是我们内心最崇高的道德;作为一名法官,抱诚守真,抱诚就是要无限崇尚法律,坚持法律之上,守真就是要孜孜不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抱诚守真是一种信仰、一种理念,要做到抱诚守真,需要凝练法官群体的司法意识、司法理念、司法技能、知识修养、道德操守、精神追求、行为方式等等,需要有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熏陶。法院院长要做有魅力的领导者。院长是法院文化变迁中的灵魂人物,院长的个人品行和修养会把法院文化带入一个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的成长路径。法官要有良好的司法理念。良好司法理念包括独立、公正、平等、公开、高效、文明等,这种司法理念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先决条件。法官要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培养法官以公正为荣、为正义献身的精神,独立思考、敢于负责的品质,刚正不阿、严格执法的正气,而这些品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的熏陶。法院要有专业化的法官群体。培养学者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可以通过创办自己的刊物、网站、论坛等方式,为法官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搭建平台,营造尊重知识、注重研究的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

    唯诚,就要忠诚为民。忠诚是法官的政治本色,为民是法官的宗旨要求。法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然要服务于人民、忠诚于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就要自觉“想为、能为、真为”,把为民意识潜移默化,把为民举措具体化,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为民”具体化,要推进司法亲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内心感受到司法便捷。从完善制度、提高干警素质和服务水平上下工夫,要让法官走出去、动起来,上门办案、巡回办案、流动办案,让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千家万户,真诚为人民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引导群众采用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树立法院和法官亲和、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要提高司法效率,减轻人民群众诉讼负担。着眼于司法为民,坚持简单案件快办、复杂案件精办,科学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改进办案模式,制定分流标准,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法院内外工作的相互配合和衔接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和低效率;完善审限管理的内外监督机制,约束超审限办案行为;完善司法效率评估机制,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激发法官能动性,从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高效,真正接受、信服、尊重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提高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社会正义。审判质效不仅要追求公平公正,更要案结事了,减少社会对抗,做到有机统一,对此要抓好四个环节: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把监督检查覆盖到案件审理始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实行评查备案制,做到分析有数据、整改有记录、处罚有依据;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按照“细化流程、节点控制、层层把关、量化考核”的要求,不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确保案件质效;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及时与群众沟通、释明,化解群众误解和疑虑。

    唯诚,就要坦诚布公。司法公信建立在法院与人民群众的互信、理解和支持基础之上,与公众对司法的想象、理解和期待紧密相连,而公众对司法执法的想象、理解和期待来源于对司法活动的感知,这种感知往往是通过各种媒体媒介获得。因而法院应当坦言不足,要学会大度、学会谦虚,能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能回避问题、遮掩问题,有问题就解决问题、有不足就改进不足,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诚恳与谦虚。应当广开言路,打开大门、敞开心扉,听取群众的声音,收集群众的意见,敢于面对批评,坦然对待负面指责,面对群众的负面言论要善于疏,而不能堵,更不能压。应当学会沟通,掌握与群众、媒体的正确沟通协调的方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及时消除误会,减少误解,减少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不利报道和干扰。应当注重宣传,高度重视和加强正面引导,要把法院干警吃苦、奉献的精神传播给社会,把法院工作、发展通报给社会,让群众能够听到正面的声音,增进对法院的理解,树立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作者: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