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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举法治精神 助推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发言摘要

2012-11-14 09:36: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开幕。胡锦涛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报告里时常出现的“法治”二字和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法治精神,受到全国人民的热切关注,也使每一个法律人倍觉鼓舞和振奋。11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陈光中、马怀德、王卫国等知名教授,围绕如何更好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驾护航,展开了多维度、全方位的阐释和讨论。法学家们的精辟观点,传递的是法律人崇尚法治的无比信念,释放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正能量。

    厉行法治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十八大报告传递了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就是在中国的改革发展的方向路径上,已经取得了基本的共识,就是尊崇和实行法治。从十八大报告关于法治的论述不难看出,无论从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还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抑或是加快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都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法治不仅是改革的有力保障,也是推动改革发展的共识,必须长期坚持,应该成为我们党的基本执政方式,也应该成为我们党领导干部的基本的思维方式。

    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有一些新的提法,譬如专门讲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无论做什么事,要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来推进改革,来维稳。公权力不能乱用的界限,就是法定的权力才能使用,没有法定的不能使用,并不是要规定禁止使用什么权力,你才不能使用。遇到矛盾、纠纷、冲突要依靠司法程序来合理解决,因为司法程序的特点,一个是和平的,一个是正当程序的,再一个是通常情况下,它的公正性是比较能够得到体现的。

    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依法治国的新节点就是新起点,就是经过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4年,当我们再次提起依法治国,是在今天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框架里面讲的,应该说是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心声,也反映了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 我把十八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表述解读为四个目标,一个关键。四个目标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也可以理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新阶段的新的十六字方针。在过去的34年当中,我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巨大的进步,但相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政治文明还有距离。提出十六字方针以后,紧接着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方面,我们要在法律的实践当中,始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我建议在党的建设当中,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当中,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模范地维护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考核提拔干部,首先要看他的法制观念强不强,有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言行。

    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十八大的召开为研究我国法治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十八大报告中所提“五位一体”的建设目标具有很高的理论概括性和时代前瞻性,贴近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充分体现了党领导能力的成熟度。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权力配置的法治化,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要相互制约,又要相互配合。中国政法大学将以十八大报告的主要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繁荣发展,促进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再上新台阶。同时,学校还将进一步发挥法学优势,服务于我国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改革应建立在民主程序和法制基础之上

    陈光中:报告里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重点是讲确保,我觉得确保这个文字是很有分量的,不是一般的保证,要确实保证,有效保证。那怎么通过改革确保呢?我觉得这个需要法学家,需要各个方面人士献计献策,来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方案,再加以实现,然后才能确保。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党包括各级党的政法委,如何领导法院、检察院,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各级党委和政法委应当是既要合法领导,同时也要科学领导,尽量不要直接干预办案。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十八大报告提出来要完善金融监管,其中主要有三个比较棘手的工作要做:一是利率市场化,二是民间借贷合法化,三是要划清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以及非法集资界限。成功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一定要有法律的保障保驾护航,金融改革也是一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善监管,鼓励创新,关注金融稳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快立法,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证券发行基金改革,加快发行体制改革,贷款通则的修改,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等。

    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从十五大开始,就提出了要推进司法改革,十六大明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04年中央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08年又进一步开展了第二轮改革,十七大的时候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优化司法自身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要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围绕十七大60项具体任务,十八大报告在这个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我们应该回过头认真来总结,要真正找出现在妨碍司法的一些体制性的障碍,正确地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里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地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成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思维。

    朱勇(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表明我国开始进入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改革的进程,是一个自觉自主的改革,就是执政党通过形成自己自觉的意识,自主的设计,自主的推进,自上而下这样的一个改革,这样能减少社会动荡。这次改革,是循序渐进的改革,无论从时间程序,还是总体布局上看。例如先外部,后内部,先表层,后外层。关于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问题,我们谈改革,是不是启动改革,如何启动改革,什么时候启动改革,以什么样的方式启动改革,关键考虑的因素,就是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以为在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关键点上,可行性对于目前来说更加重要,任何一个制度,它都不具备这种终极性,都不是最完美的,都需要改革,都需要变化,改革不是简单的变化,不是简单的调整,不是简单的修改,而是正面的完善和优化,任何的政治体制都需要优化。

    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这些年,我们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利益开始多元化,对这种多元利益框架下的治理,并不是我们的长项,所以往往顾此失彼,导致了很多的不公平,经济领域的不公平,竞争上的不公平,社会领域的不公平等等,也导致了社会普遍的焦虑感。怎么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我觉得法学界应该更多的贡献智慧,尤其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完成从一元到多元的这样一个转型。这其中,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还是应该为实现社会公平做出更大的努力,也还有非常多的制度建设需要去完善。在发展过程中,统筹能力还需要加强,而且在体制里面,统筹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结果最后还是各自为政,所以加强统筹的能力建设,我觉得非常重要。另外,国家要提升政府的管理能力,要参与世界的竞争,要促进社会的真正的转型,提升政府的这种管理的能力,精细化的运作能力,都依赖于法律制度的建设,组织法的建设,上百个制度要去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但对法律人而言,也是义不容辞的。

    寻找“法治”的中国道路

    王卫国: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目标,比如说在科学立法方面,我们还有很多问题,特别是重点领域的立法,我们还要进一步去研究。在未来新的阶段,推行依法治国方针,法学家责无旁贷,当仁不让,应该首先是要坚定不移、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其次是积极地参与,为完善法律体系建言献策,贡献我们的智慧和我们的劳动,同时我们还要充当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监督者。法学家要有这么一种精神,做社会与良心的保管者,社会良知的代言人。

    孔庆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过去30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积累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可以说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从未像今天一样,距离实现中华民族的完全复兴如此之近。如果说建立新中国是党引领中国人民走上中华民族复兴之路的第一步,那么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改革开放是中华民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旗帜,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朝真正复兴迈出的坚实的一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内,已经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一支相对应的相对完整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这个市场经济原则为内核的法律体系,不但在过去,在我们积累物质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将为今后20年的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性的基础,无数的实证的研究表明,一国经济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按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制度内,建立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复兴的最大的贡献之一。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引领中华民族的复兴,那么历史也必将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最终将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完全复兴,这是我一个法学工作者的内心感受,也是信心的来源。

    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市场经济可以说是法制经济。中国未来应该更重要的依赖和信赖市场,市场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最好的手段。离开了市场,就永远没有中国经济的发展,温饱问题靠的是市场,小康社会依然要依靠市场。在市场之下,依赖和发展法制,最应该赋予中国公民更高的独立、平等和自由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再形成一些共识,比如说打破垄断,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如果把十八大中心问题概括为一个字的话,就是路,中国未来的发展道路,包括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道路。十八大报告还是比较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厘清和讲明了依法治国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也就是通过依法治国等七个方面的举措,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同时也表明了法治建设的中国道路,应当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开拓创新,不走老路回头路。十八大报告充满着创新和开拓精神,未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法学研究也要在开拓和创新上下大力气,花大工夫,我们这些法学研究人员,要结合自己的专业,找准突破口,在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比如,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但是在信息时代、虚拟空间中,我们的法律基本还是空白,那么怎么加大网络空间法律建设问题,同时在无国界的这种现代社会,把我们的这种网络空间的秩序问题,抢先建立法律规则控制出去,是个法律的问题。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看了十八大报告,一个很重要的体会就是期待着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突破和加快。十八大确实是继往开来的一个时刻,在这个时候全国人民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发展,其实也是充满着新的期待,期待中国法治国家建设能够进入新的阶段,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我认为中国未来发展和长治久安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就是法治,在这一点上,十八大的报告可以说是明察秋毫。目前,守法和执法的问题应当是中国法治的短板,也是未来中国法治攻坚和突破的方向和目标,因此在这个时候,作为一个法律学者,我由衷地期待我国在未来发展当中,能够借助于法律的动力和护卫,永远稳定地持久地向前发展。在经济繁荣和生活幸福之后,我们的法治昌明,应该是中国人民更高的期待和理想,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未来的中国不应该只是经济大国、经济强国,也应该是法治的理想国。

    (文字整理:记者 郭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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