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特殊人群

云南河口法院回访制度帮助未成年人重返正途

2012-11-13 16:22: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河口法院对缓刑未成年人进行回访。

  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判处缓、免的未成年人实行回访制度,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近日,该院刑事审判庭的副院长带领刑庭的法官到河口县南溪镇花鱼洞荒田对未成年人冯某进行了回访。

  2010年6月20日至8月13日期间,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参与盗窃摩托车三辆,价值9260元人民币,作案时冯某仅16岁。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与冯某和其父亲进行了交谈,冯某说:“很感谢法院给了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现在自己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按时向相关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和生活近况。通过这一事情,也得到教训,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现在准备学习驾照,为家里增加收入。”其父亲也表示感谢法院给予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现在孩子在家很听话,能帮其做农活和家务事,如果当时对其适用实刑,孩子可能就废了。

  最后,副院长语重心长的对冯某说:“人无完人,不可能一点错不会犯,只要改正就行,你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不要因一时失足犯罪,心里就产生了阴影,你的考验期即将满,不要放松警惕,走好以后的路”。

  河口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针对未成年人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审判职能,努力探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新方法、新措施。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使许多曾经涉足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走向健康光明的人生。(罗惠香 杨恒孝)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云南誓夺消防安全保卫攻坚决战全面胜利
·云南玉溪:邀请专家为干警心理减压
·云南昌宁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
·云南积极探索边境普法新形式 法制走边关奏出边境线和谐音符
·云南富宁多部门联手严查食品安全
·云南日报:把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引向深入

·云南日报:把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引向深入
·云南临沧边防4日查破一贩毒案缴获海洛因逾万克
·云南要求做好当前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云南禄丰“两员”参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云南三级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