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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畅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12-11-13 09:25: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奠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社会基础

    27年前的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一五”普法由此启动,堪称中外法制建设史上一项伟大创举的普法工程破土动工。

    27年后的11月,在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上,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27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短的一瞬间。这27年对普法工作来说,却已完成一个巨大的跨越: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已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7年来,“一五”、“二五”、“三五”……“六五”,数序的递增既体现了普法的持续性,又反映出不同时期普法的阶段性特点。

    “27年持之以恒的普法工作,使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十八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庭长王永涛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法制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如今,全民普法这一独属中国的伟大创举,已使社会主义法治之树,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这一沃土之中。

    从领导带头学法到普通群众信法

    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作用和力量。现在,老百姓遇到涉法问题,已逐渐从过去通过闹来“讨说法”,转变到自觉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

    27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已连续转发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6个决议。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在我国某一专项工作中极为少见,足见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

    十八大代表不会忘记: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至今年10月,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共进行集体学习33次,法律知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每逢双月举行一次的常委会会议在闭会后,都要在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专题讲座。这种讲座已渐成制度,每年举办6次。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政协常委会也经常组织法制学习。

    一些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十八大代表指出,中央领导同志坚持法制学习,向世界传达了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心。另一方面,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参加法制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也是极大鞭策和有力示范。

    多年来,各级领导干部一直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中央领导同志的率先垂范,为各级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充分调动了他们学法用法的热情。

    数字是很好的说明。仅“五五”普法期间,就有24600多人次的省部级领导干部、41.53万人次的地厅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种法制讲座。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也为广大公务员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五五”普法期间,有4200多万人次的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2700多万人次的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98%以上的公务员达到了每年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

    各地各部门还从制度上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普遍实行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举办法制讲座等制度,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普遍设置了法制课。

    今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六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目标、内容、方法、考核方式以及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如今,“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决策时常问的问题。

    十八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表示,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正在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思维习惯。

    2011年9月16日上午,湖南省基层依法治理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举行。会上,38名来自国内外的知名法学专家和律师从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手中接过聘书,成为湖南省法律顾问。除本省执业律师外,这38名法律顾问中,还有省内外知名法学专家10人,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外律师4人,香港执业律师1人,北京、上海、广东等外省市执业律师6人。这种国际视野的省级法律顾问团,在全国是第一个。

    法律顾问们很快发挥了作用。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团成员仅一周,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就拿到了《全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的通知(草案)》。认真分析研究后,蒋建湘很快交出了一份2000多字的法律意见书。

    据了解,这个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咨询组织的作用,努力为湖南省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了多个重大涉法事务。

    十多年前,法律顾问还是个新鲜词。如今,数量众多的法律顾问,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律“智囊团”。

    十八大代表、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丕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他说,现在,法律顾问在政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等许多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作用和力量。现在,老百姓遇到涉法问题,已逐渐从过去通过闹来“讨说法”,转变到自觉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

    有数据从一个侧面印证着这种变化:近几年,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告官”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1年,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收案136353件,同比上升5.6%。

    与此同时,从2005年开始,我国连续7年保持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数量持续下降的总体态势。

    行政案件上升、信访总量下降。这“一升一降”反映的是公民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折射的是依法解决问题正逐渐成为普通群众的行为习惯。

    王永涛代表说,现在,群众学法、懂法、关注法律、运用法律的自觉意识和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开始学会用法治的眼光打量周围的一切,开始习惯用法治的思维展望中国的未来。

    王永涛以他所在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为例,近五年来,全院每年受理案件达2万件,一线法官人均年办案300多件。这一数字说明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公民信任法律、依赖法律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十八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艳说,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办事,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今后,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要重在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李红艳代表认为,公务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其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目前社会监督机制越来越完善,今后公务员学法用法应把重点放在促进其依法行政上。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