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协调。
11月9日,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运用其探索的行政审判庭审优化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认定类行政案件,引导当事三方就案件的实质性争议进行协调,成功促使原告某预制构件厂与案件第三人即劳动者就伤害补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了初步协议。
去年,在原告工厂上班的本案第三人徐时章在协助工友换锯片时,被锯片倒下压伤颈部。后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属因工负伤。原告不服,向荣昌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荣昌县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当天上午,荣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东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初步化解了该起工伤纠纷。
2010年4月以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行政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的荣昌法院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制定了新的行政审判《庭审程序》,从强化庭前准备、简化庭审程序、增加实质性争议协调等环节入手,对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并将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改革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行政协调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出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行政协调民事化”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模式,妥善化解了一批行政纠纷。(卞立跃 钟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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