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上午从福建省漳州市委政法委获悉,截至目前该市已成立乡镇、村“和谐乡村促进会”123个,会员12072人,已收集社情民意1600多条,协助乡综治办、司法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00起,化解率达98%以上。
据介绍,“和谐乡村促进会”吸纳热心支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老年人和各界人士组成,主要职责是:当好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参谋助手,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律、兴办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稳定,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漳州市要求,到今年11月底之前,全市乡镇一级的“和谐乡村促进会”将全部成立;明年3月底前,全市1646个村将全部成立“和谐乡村促进会”。
据了解,漳州市要求各级“和谐乡村促进会”要做到“五要十不准”:“五要”即要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要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领导;要积极为老年人服务;要发扬社会公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要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十不准”即不准违法乱纪;不准参与集体上访;不准搞宗派械斗和聚众闹事;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赌博;不准诽谤他人;不准参与邪教组织;不准干预村两委的正常工作;不准进行违法经营生产活动;不准违反促进会章程规定。
记者了解到,“和谐乡村促进会”的成立和运作有效促进了漳州的社会和谐稳定。今年8月13日,漳浦县赤岭乡山平村山尾顶村民小组与石椅村大石下村民小组因水库产权发生纠纷,双方共集结30多人进行对峙,两个村的“和谐乡村促进会”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平息了事态。
今年9月下旬,龙海市港尾镇深沃村一些群众因排洪及渔船停靠问题,多次阻扰漳州开发区“四区”码头建设,村“和谐乡村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王碎贯多次与镇政府、村委会及“四区”建设办公室协商,并利用王氏宗亲的关系,积极深入到村民家中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就排洪排涝及渔船停靠问题达成共识,使“四区”建设顺利进行。(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邹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