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坚持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贯彻“五项注意”,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促进行政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11年至今,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1件,已审结39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最短审理天数仅为6天,2012年审结行政案件14件,协调撤诉13件,协调撤诉率达92.86%,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注重规范司法行为。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的切入点,接待当事人时做到语言文明、举止规范,服务热情;庭审时着装规范、整洁、庄重,言行、举止得体;释法答疑时耐心细致,态度温和,展现良好的司法作风,树立文明的司法形象。
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互动。坚持能动司法,畅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使沟通成为常态化、制度化。选取典型案件,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结合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座谈、培训讲座和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适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提高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认识,争取被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注重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按照“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大力提升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提前介入,通过协调、谈话等形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畅通行政争议处理渠道。在审理辖区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时,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主动向人大汇报,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情况,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党委领导和政协委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党委政府和政协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畅通了渠道,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释法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注重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以提升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为着力点,重视让当事人举证、质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使案件事实清楚、说理透彻;强化节点控制,结合行政审判简易程序的试点工作,规范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加快程序流转,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同时,推动案件审限内提速,提高审判效率;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向全院通报评查结果,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坚持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对于经合议后仍存有重大分歧或信访隐患的案件,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强化行政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
注重审判经验向调研成果转化。注重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经验,对审理的每一起行政案件,加强调研,深入分析每起行政案件所反映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及时将审判经验转化为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俞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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