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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

2012-11-07 16:09: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东南网 

    昨日(10月6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将鼓励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各地要将红十字会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要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确保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此外,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将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支持红十字会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谢丹)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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