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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贵在点滴

2012-11-07 14:05: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 涛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司法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司法为民不只是学习一些文件、提出一些口号、制定一些措施、提高一点认识,它更需要我们每个干警将为民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之中,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点点滴滴见真情,老子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要成就大事,必先做小事,而做好小事,必先注重细节。司法为民亦应如此。

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就是司法为民。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到法院打官司大都是迫不得已,都有自己的难处,都希望能得到法官的理解,得到法律的庇护和帮助。寻求法律的帮助说明人民对我们是信任的、是寄予厚望的。作为法官,我们的父母也是老百姓,应当多换位思考,尽力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从笑脸相迎做起,倒一杯茶、让一个座、说一句暖心的话,或者只是认真地倾听他们的诉说,或许就能化解他们心中的阴霾。对败诉一方的当事人,不只是给他发一张冰冷的判决书就完了,还需要判后答疑,对一些有过激行为的当事人,更要有耐心、热心和真心,通过细致的工作,总能得到他们的理解和尊重。“得民心者能得天下”,得民心者同样能更好地开展司法工作,只有真正赢得百姓的信任,才能切实树立法律权威、才是真正维护司法公信力,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

严格审判程序就是司法为民。司法程序不光是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规则,更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则。依程序办案就是维护司法形象,就是维护法律尊严,就是维护百姓利益。正义不光要实现,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司法程序具有独特的价值内涵,看得见的公正才是公正,才能得到当事人的信任,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尤其是在一些程序细节上,比如开庭法官着装要规范,不能接打电话,说话要注重礼仪等都是应当遵守的司法程序。具体案件中,该送达的一定要送达、该征求意见的一定要征求、该说明的一定要说明。程序是老百姓能够感知到的司法,即便是公正严格的司法程序所得出的司法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来说是不利的,相信当事人也能坦然接受。因此,严格办案程序就是司法为民。

提高审判效率就是司法为民。有些法官不注意提高审判效率,有些案件的审理期限由于种种原因一拖再拖,这显然与司法为民相背离。作为法官,应当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看问题,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提高审判效率,能今天办完的事不拖到明天,能一天办完的事不拖到两天。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尽量采取简便快捷的方式处理案件,要大力推行简易诉讼程序,推行巡回办案制度,通过就地审理、预约开庭,方便快捷地处理那些简易案件,减少群众诉累,减轻当事人负担。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满意,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

保持清正廉洁就是司法为民。腐败问题历来为人民群众所痛恨,尤其是司法腐败,已经成为拉大百姓和司法距离、破坏司法和民众关系的罪魁祸首。作为法官,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有丝毫麻痹,要防微杜渐,从拒绝当事人的一根烟、一杯酒、一顿饭做起,不拿当事人一针一线。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试想,如果随意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收受当事人贿赂,怎么能保证中立公正?怎么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怎么能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因此,保持清正廉洁也是司法为民。

司法行为上的细节决定着司法的最终效果,它关乎法院形象,关乎司法公信,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真正树立起正确的法治理念,秉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从细节开始,从现在开始,从本职工作开始,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人民法官。

(作者系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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