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驻京办。
整治卡腐败。
足坛反腐。
26【廉洁政治】
2011年6月26日,贺国强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指出,把廉洁政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落实,努力做到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
“把廉洁政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这样的提法在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还是第一次,彰显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中央纪委八次全会召开。会议强调,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早在1989年9月1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籍华裔学者李政道教授时就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杜绝腐败。
27【廉洁城市建设】
十七大以来,我国一些城市先后提出了建设“廉洁城市”的计划。
2008年,浙江省杭州市委作出了《关于打造廉洁杭州的决定》。廉洁杭州的目标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
2011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深圳建设廉洁城市的基本理念为干部清廉、政府勤廉、群众尚廉,基本内涵是廉洁的法治、廉洁的政府、廉洁的市场、廉洁的社会和廉洁的文化。
2012年2月,广东省广州市也提出了建设廉洁广州的目标。
不少专家学者希望,廉洁城市建设能起到示范辐射作用,产生“廉洁岛”效应。
2011年9月,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对深圳市推进廉洁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考察和调研。黄树贤指出,建设廉洁城市是践行我们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目标的实际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
28【加强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意见】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倡廉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
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30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教育。201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命名了第一批50个全国廉政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立警示教育基地686个,并且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党校。
2010年,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近年来,各地共建立各类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基地2071个。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设计制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字统一标识。
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廉政短片和公益广告评比活动,在2011年香港廉政公署组织的国际廉政短片评比中,高检院选送的两部作品获得三项大奖。今年,高检院又组织了全国检察机关廉政短片和公益广告的评比工作,共创意制作近2000部作品,部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各地电视台及街头的电子屏幕播出。
29【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010年5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规定》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规定》还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规定》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011年1月,集中报告工作开始后,全国共有100多万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其中,中管干部全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率为100%。
30【加强“裸官”管理】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媒体称为“裸官”。为加强“裸官”管理,2010年5月1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适用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规定适用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选拔任用规定适用人员,应当在考察时全面了解规定涉及的相关情况。
31【清理规范驻京办】
长期以来,一些驻京办“跑部钱进”备受诟病。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4月1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理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2010年11月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625家被撤驻京办名录。截至2010年7月底,驻京办清理撤销工作已基本完成,除50家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和296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保留外,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共625家。其中,地市级驻京办8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189家,县、市(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驻京办374家,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54家。
32【清理“小金库”】
2009年上半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2009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同年8月,中央纪委印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
从2009年至2011年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责任追究10429人,有效遏制了“小金库”易发多发势头。
各级专项治理机构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和“摸底排查”工作。全国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45835个,占发现总数的75.48%。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对1141个中央单位、103家全国性社团及57户中央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
33【工程治理】
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2009年夏,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工程治理开展以来,全国共排查工程项目42万多个,整改问题22万多个。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部署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市政等领域开展集中检查,中央检查组抽查123个项目,整改问题325个,提出整改建议409条;各省(区、市)共检查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10万多个,整改问题3万多个。截至2012年8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5.07万件,立案2.71万件,查实2.4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4人,县(处)级干部169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794人。
34【制止公款出国旅游】
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全国组织开展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中办、国办2009年初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经过专项治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全国因公出国(境)人数首次出现大幅下降,较2007年下降了12.2%。2009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经费数与2006-2008年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45.5%、37.6%,节约经费16亿元。2010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经费数与2006-2008年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7.1%、43.9%、32.6%,节约经费14亿元。
在专项工作中,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完善了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了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长期大规模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等一大批案件,有力震慑了公款出国(境)旅游组织者和参与者。
35【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
公车腐败现象,一直饱受诟病。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2011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分级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清理出超编、超标等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制定《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明确政策要求。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对违规使用军警号牌等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印发了新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制定完善了一批专门性管理办法,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粗放、审批随意、超编超标等问题。经过专项治理,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实有车辆减幅达35%。
36【整治卡腐败】
2011年2月23日,中央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同年3月25日,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同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等7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2012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施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同一天施行的还有商务部制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
37【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
2010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同年6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减少过多过滥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2011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共清理和规范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项目6656个,涉及资金约44亿元。其中,当年撤销举办活动2549个,节约财政资金约12.2亿元。
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举办节庆活动建立了制度规范。同时,印发《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单位举办活动提出规范性意见。
按照中央要求,2012年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活动纳入专项治理。
38【微博反腐】
十七大以来,网络反腐持续推进,微博反腐成为亮点。
2009年10月10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网络曝光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有期徒刑十一年。2012年8月,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满面笑容”的图片,被网友发到微博中。网友们展开人肉搜索,发现他拥有数块名贵手表,进而猜测其本人有贪污腐败的重大嫌疑。9月21日,陕西省纪委称,杨达才因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撤职。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宣布,被网友反映坐拥22套房产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已被免去职务,番禺区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
网络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引起了反腐败职能部门的重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更加顺畅。
2009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09年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正式更新网址为www.12309.gov.cn。同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39【足坛反腐】
从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的中国足坛反赌行动,2010年转入反腐阶段。2010年1月下旬,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杨一民,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建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10月,有关方面透露,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原主任李冬生、国家足球队原领队蔚少辉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收受贿赂犯罪,被依法逮捕。此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足球裁判陆俊、黄俊杰、周伟新涉嫌在足球比赛中收受贿赂案件已侦查终结。
足坛腐败系列案件于2011年12月19日至23日,2012年4月24日至25日分两批在辽宁省丹东、铁岭、沈阳和鞍山四地开庭审理。2012年2月16日、18日,2012年6月13日分两批进行宣判。59人、3个单位依法受到惩处。其中,谢亚龙、南勇、蔚少辉因犯受贿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杨一民、张建强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刑十年零六个月、十二年。其他被告人也依法受到惩处。
40【赖昌星被遣返】
2011年7月23日,在加拿大“赖”了12年之久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2012年5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对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就在赖昌星被遣返后不到两个月,涉嫌职务犯罪、逃亡澳大利亚8年的广东省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六年,其转移到澳大利亚的4000万元财产中的近3000万元收缴至国内。
近年来,中央十分重视对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的防逃追逃工作,建立了境外缉捕和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两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条约、通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等国际合作组织,我国积极开展防逃追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引渡、遣返、劝返等方式,成功将黑龙江省原体改委主任宋士合等一批外逃贪官缉捕归案。
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门规定了对腐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没收程序,有力地震慑了外逃腐败犯罪分子。(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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