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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让“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2012-11-06 10:17: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绍兴县钱清法庭的法官在田间地头办案。

  诸暨市枫桥法庭的法官在当事人家中巡回办案。

  上虞市东关法庭法官到当事人的病床前开庭审理案件。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世纪60年代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传出的这句朴素的话语,在近半个世纪后,依然洪亮清脆,尤其是在绍兴市辖区内的21个基层人民法庭,枫桥经验遍地开花,并且多年来保持着健康的“新陈代谢”,这21个法庭全部被浙江高院评为“省级五好法庭”,2012年“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的红榜上,绍兴有7个人民法庭榜上有名,居全省前列。

  诉调对接,“功夫”在案外

  窝着火来、心平气和地离开,这样的故事在绍兴的人民法庭每天都在发生,但这对立的开头和喜剧的结尾是如何连上的?法官们习惯用四个字直接“快进”:“经过调解”。而这四个字后面略去的故事却说来话长。

  前不久,一位老人气呼呼颤巍巍地走进诸暨法院草塔法庭开口就说:“我要告我那几个没良心的儿子!”法官赶紧扶老人坐下,细问之下得知老人有三个儿子,却都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决定告儿子。老人的三个儿子经济情况如何?不愿赡养背后是否还有别的矛盾?“去村里走一趟当面了解会更有利于调解。”法官当即派车赴村进行诉前调解。原来三个儿子没有固定工作,经济紧张,自顾不暇,三人为了老人赡养问题一直僵持不下,无法达成轮流赡养的方案。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开庭审判只会激化老人的家庭矛盾,无法解决老人的实际问题。”法官耐心地给老人做思想工作:“打了官司,和孩子们的感情就彻底打断了。”同时教育老人的子女:“把你养大了就不要爹娘了?要是你自己的孩子拿你当榜样怎么办?”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态度开始松动,法官又及时联系镇政府,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途径,最终老人自己表示愿意去镇敬老院生活,三个儿子也同意了分担相关费用。

  “法庭里不能只讲法条,还要出主意解决问题。”草塔法庭的叶纯青庭长说,“这样才能把问题就地解决在基层。”这正是枫桥经验的要求,为了减少纠纷成讼率,抓住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草塔法庭对简易案件广泛采用“送达调”、“庭前调”、“判前调”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追求调解方式结案,促进案结事了,同时还指派一名法官助理专门负责对所有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两年来,草塔法庭的调解撤诉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

  “‘判’是一把刀,即使执行了,也容易造成双方的积怨;‘调’则是周到的说服,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在绍兴——这个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强化诉调对接的理念深入人心,并且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为加强审判质效,绍兴中院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而人民调解工作室也已经在全市各个法庭落地生根,一个有诉讼与非诉讼工作场所、有工作人员、有日常管理和调解成果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已经在全市法庭布局中基本成形。

  接地气才能化矛盾,枫桥经验的理念在绍兴各地枝繁叶茂各有特色:嵊州法院以“纠纷防范网、纠纷疏导网、纠纷解决网”为内容强化纠纷解决机制网络建设;绍兴县法院联合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几家单位组成了联合调解室;诸暨法院与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多方联动建设诉调衔接机制。枫桥经验在绍兴已经“全面开花”。

  便民服务,公平“够得着”

  上虞石狮商贸城的很多商户办公桌玻璃底下除了常用联系电话、日历之外,还压着一份《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和一份欠条规范样本,“这是小越法庭发的,很有用!签合同写欠条的时候对照着写很放心,省了很多麻烦。”很多商户说。

  作为上虞“浙东新商都”的标志性贸易交易市场,石狮商贸城每天都进行着频繁的贸易往来。在这里,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等开始取代传统的家长里短,成为小越法庭受理最多的案子,很多商户法律意识有了,但法律知识跟不上,怎么签合同?怎么写借条?有了生意上的纠纷怎么办?这些已成为当地商户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从2003年起,上虞法院小越法庭在石狮商贸城的便民服务站一开就是近10个年头,十年来无论风雨寒暑,每月15日、25日法官都会来这里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意见征询,同时开展立案受理、就地调解、巡回审理、指导人民调解等活动,定期走访商贸城内的各经营户,为经营户上法制课,在《石狮简报》中刊登经营风险防范常识。“简直是贴身法律顾问!”商户们说:“这些年来习惯了小越法庭法官们的身影,有点什么法律问题和纠纷都第一时间想到去便民服务站,有他们在很放心。”

  形式在变,目的不变,让老百姓“够得着”的公平才是公平:为方便当事人,枫桥法庭善用巡回审判,将一些赡养案件在当事人家里开庭,使得多年调解未果的赡养纠纷妥善办结;钱清法庭在辖区村委和社区设置便民联系点,聘请便民联络员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让群众不浪费时间,不走冤枉路;牌头法庭每月2日和23日下乡立案,干警赶赴偏远地区现场接受法律咨询,收立审执案件,指导人民调解;新昌各人民法庭自“星期三巡回审判”制度推行以来,累计派出“巡回法庭”600余次,足迹遍布16个乡镇的200多个村落……

  为了让公平“够得着”,绍兴地区人民法庭的布局仍在不断调整完善,让整个绍兴地区的法治“供血”更加充沛:2011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的越城区袍江人民法庭至今年8月份适用简易程序比例已经达到97.34%,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5.71%,其中涉企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98.97%,充分发挥了维护一方稳定和谐的重要作用。2012年4月18日,上虞滨海法庭也正式举行揭牌仪式,自此开始受理辖区内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审限跟踪,效率“紧箍咒”

  迟到的公正就不是公正,但是在上虞丰惠法庭,就算想“迟到”也没那么容易,因为徐剑英庭长有个案件审限“紧箍咒”。

  这“紧箍咒”说的就是丰惠法庭的审限跟踪制度:法庭制定公布了《案件催督办制度规定》,明确界定了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同时规定了超审限责任追究,严格奖惩机制,并把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定位跟踪器”,要求各承办人及时输入排期开庭时间、开庭情况等,庭长每周对案件审限跟踪监督,超过规定审限,承办人就会受到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警示。自从念了这个“紧箍咒”,丰惠法庭的案件承办周期平均缩短了11天,并有效杜绝了超期审限现象的发生。

  老百姓打官司怕的就是拖,为避免因司法周期过长而造成当事人利益的损失,绍兴各个人民法庭自我加压,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并进一步完善审限管理制度,崧厦法庭对审限超过的案件及时预警;齐贤法庭适用简易程序比例达95.8%,今年1至8月份平均审理天数为16天,比去年同期减少三天。

  审理加速了,质量不能“打水漂”,案件质量监管的“紧箍咒”也少不得,绍兴县的人民法庭采取庭长监管,案件立案前、裁判文书送达前、案件移交审监庭查案前连唱“阳关三叠”,三个阶段环环评查,做到一案一表一查一登记,“不怕得罪人,宁可‘丑话’说在前头,决不能发现案子错了再来后悔。”每月通报各法庭质效评估数据,对一线审判人员办案的各项数据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改进,正是这样的自我要求,钱清、齐贤法庭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零。

  风险警示,

  法律“啄木鸟”

  “在原料由第三方提供的委托加工中,应当注意中间环节的验收,在前道工序与后道工序、产成品的交接之间应有明确的分界线,以明确各自的合同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一个仔细讲,一个认真听,天洁集团董事局主席边建光的办公室里,正在解释合同漏洞的可并不是集团的法务,而是诸暨牌头人民法庭的副庭长魏岩岩。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审理中,发现由于三方在交易前期文件上的一些漏洞,导致原料出现问题后难以认定责任。”魏岩岩开始动手起草《风险防范提示书》,“需要给别的企业提个醒,避免更多的企业在此类交易中出现类似的疏忽。”

  “人民法庭辖区内多为小微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较为缺乏,对法律的需求也较为迫切。”绍兴中院陈惠明院长把法庭在“入企”方面的工作称为“啄木鸟”,“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不时的调整和解决目前存在的法律盲区和误区,这个扫盲和‘驱虫’的工作是法院可以胜任,也应当发挥作用的。”

  绍兴全市人民法庭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为企业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上虞崧厦法庭对辖区内企业开“专科门诊”,对审理案件、走访企业中“诊断”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对症下药”,就合同的订立、履行、公司治理、企业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合同工的履行等方面提出61条意见和建议。

  金融危机以后,用工荒让绍兴不少中小企业的发展遇上瓶颈,绍兴县平水法庭开通小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为企业提供劳动争议等法律咨询服务,辖区一位企业老总这样评价:“法庭的这种培训对于提高我们企业的用工口碑有很大好处,这样的口碑可以说比金钱还珍贵。”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面对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绍兴全市人民法庭正以崭新的姿态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通讯员 柳雪松 祝 璐)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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