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中标的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开题报告会,11月3日在海口举行。
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介绍说,课题将从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厘清,以及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正当性分析、定位与评估、参与边界、路径分析、终极目标和价值评价标准6个方面的主题进行论证。
董治良强调,处理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本身就是发现社会问题、弥补管理漏洞的过程,就是参与社会管理、理顺社会关系的过程。离开法院本职工作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搞空洞的“形象工程”,无异于舍本逐末,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因此,课题组认为,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恪守依法、适度和公正原则。记者蒋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