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海垦区法院帐篷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新疆兵团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地处喀什市,管辖面积达8000多平方公里,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等8个民族,管辖人口21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52%,法院每年受理的民语案件占33%左右。该院采取拓展法官来源渠道、强化法官教育培训、加大任用力度等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法官队伍建设,从根本上缓解了精通民族语言、熟悉民族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法官紧缺的状况。7年来,该院受理的民语案件无一例发回重审或被改判、无一例申诉、无一例上访,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该院认真解决少数民族法官的职级待遇,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平台、提供保障。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及“留下来”的培训方法,“走出去”是指从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将法官送出去培训,“留下来”是指院里举办少数民族干警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现自我培训。7年间,该院共培训民族法官70余人次。同时,该院还鼓励少数民族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汉语专业技能考试和翻译专业技能考试,力图培养出具备速录、翻译、汉语等多种才能的综合素质人才。
该院还通过选调少数民族法官、招录和聘用维吾尔族大学生等渠道,充实少数民族干警队伍,使少数民族干警队伍的学历结构提高到大学本科达100%;37岁以下的年轻人占86%。
该院把少数民族干警分别编入立案庭、民庭、刑庭和执行局,通过与汉族法官共同办理案件,形成“一帮一、互相帮”的格局。一方面,汉族法官帮少数民族法官学习汉语,帮其掌握新法规、司法解释及电脑技术,传授诉讼调解技巧;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法官帮汉族法官熟悉维吾尔族民族风俗,消除语言障碍,助其顺利开展调解工作。
据农三师中院院长张凤军介绍,目前,少数民族干警已成为该院的业务骨干,并成为“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人才。
今年7月,该院首次组织少数民族法官共19人开展“三项评查”活动,对近几年审结的80件各类刑事、民事少数民族案件进行评查,对两个基层法院的9件典型案件进行庭审考评,并通过网络视频,对刑事、民事裁判文书进行现场点评。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提高了少数民族干警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的能力。(记者 崔建民 张维生 通讯员 刘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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