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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2012-11-05 10:33: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人民调解,被认为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十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走基层活动中,深入甘肃省基层单位探访人民调解工作,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定西市诉前司法确认成为当地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大亮点,其做法还被写入人民调解法。

人民调解诉前司法确认案件一方当事人胡建忠:

“要是没有诉前司法确认,说不定还在折腾”

    胡建忠,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窑坡村村民,他根据村委会的决定承包了同村村民弃种的土地,不想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8年的纠纷。经多次调解,纠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经诉前司法确认生效。

    “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就把区政府、镇政府分别起诉到了法院,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胡建忠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胡建忠是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窑坡村一社村民,因为一起土地承包纠纷,他所在的一社13户农户与同村的五社33户农户发生了长达8年的纠纷,这让当事双方都备感精疲力尽。

    胡建忠向记者介绍,2001年前后,五社村民梁昆等33户把被深沟隔开不便耕种的柳树沟一带300多亩承包地自愿弃耕,并写了申请交到村委会,表示不再承担纳税义务。

    那时,国家实施了退耕还林政策,由于村里还林种草的任务非常紧,村委会就以抓阄的方式将这300多亩耕地转包给了胡建忠等13户村民,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当时我不愿意承包,我老婆也不同意我承包,但村委会给我们做思想工作,最后我们还是承包了下来。”胡建忠说。

    承包后,胡建忠等13户村民就投入资金对这片撂荒两年的耕地种树、种草实施退耕还林。“按照国家政策,可以领取8年的退耕还林粮款补助。承包后的第一年,我们就领到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及现金,当领到第二年的时候,原33户承包农户看着眼红,想要回原承包地,我们自然不愿意,矛盾就这样产生了。”胡建忠说。

    此后,原承包农户五社梁昆等33户不断到镇政府、区政府上访。2005年6月,李家堡镇镇政府根据安定区政府的指导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这片土地归原承包人,粮款补助应由原承包人领取,但现承包人可以领取两年的粮款补助。

    当事双方对这一处罚决定都不服,梁昆等33户农户认为补助应该全部归他们所有,胡建忠等13户农户更是想不通,当初承包是村里集体讨论的,现在怎么说归还就归还?

    “实在没办法了,我们13户就将区政府、镇政府先后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多次调解,都没有达成协议。”胡建忠说,最后镇政府撤销了处罚决定书,但矛盾又回到了起点,纠纷仍然继续,300多亩地搁置在那里没人管,地里种的苜蓿村民都去采,双方当事人多次信访。

    此后,在各方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但隔天就反悔了。2008年8月,双方又一次达成了协议,胡建忠等13户领取4年两个月的粮款补助,梁昆等33户恢复承包权,领取剩余粮款补助。

    “这次达成协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可以就达成的调解书向法院申请诉前司法确认,确认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能再反悔了。”胡建忠说,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2008年8月15日,安定区法院的宁远法庭对调解书进行了司法确认,3天后,双方当事人就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了协议。

    采访中,胡建忠告诉记者,要是没有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说不定这起纠纷还在折腾。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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