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认识 发挥示范作用 明确工作目标
——黑龙江省基层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建设农垦现场会议召开
10月30日至31日,黑龙江省基层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建设农垦现场会议在“绿色米都”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隆重召开。此次会议旨在深入总结全省基层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建设工作,调查研究“两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广经验,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向下延伸的职能作用。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健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健伟主任指出,此次会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直观,实践性强,对黑龙江省“两室”建设工作,既是一次全面总结,也是一次调研推进,为各地抓好“两室”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素材和借鉴经验,有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发挥示范作用、明确工作目标,为今后“两室”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于下一阶段工作,王健伟主任强调,要深化认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加强“两室”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两室”建设是向下延伸服务触角的重要举措。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作为基层院向下延伸服务触角的“窗口”,处于基层检察工作的最前沿,与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服务方式也最直接。只有大力加强“两室”建设,通过这一“窗口”,把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才能真正体现检察工作的价值,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两室”建设,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不断完善和落实服务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成为发展的促进者、稳定的维护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二是加强“两室”建设是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本质要求。在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建立“两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把执法为民的宗旨直接落实到广大群众身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室”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引导百姓依法维权、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惠农惠民政策的有效实施,把执法为民的宗旨体现在最基层,不断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是加强“两室”建设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王健伟主任指出,全省已建立了157个检察室和456个检察联络室,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预防职务犯罪和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为今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两室”建设在工作理念上、规划布局上、人员配备上、运行管理上、职能发挥上,基础保障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切实加大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抓好三个转变。首先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是全部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两室”工作人员处在基层执法的最前沿,必须胸怀党和国家大局,树立没有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就没有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服务大局之中。注意克服执法与服务脱节甚至对立的错误观念,坚决避免一强化执法就忽视了服务,一强调服务就弱化了执法等问题,努力实现由“控制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履行职责中做到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环节。面对群众诉求,不管是否归属我们管辖,都要笑脸相迎,热情接待,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绝不能简单应付、一推了之。当前,要以刑诉法和民诉法的修改为契机,着重从立法精神的层面抓好学习领会,更好地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切实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在头脑中尽快完成观念转变,适应工作需要。其次是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要利用好“两室”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变“坐堂”式办公为“走访”式服务,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主动了解社情民意,主动倾听群众诉求,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克服高高在上的心态,善于用老百姓的语言阐述法律、答复咨询,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人性化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亲近感和信任度。第三是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各地在推进“两室”建设中,要着重将职能由“单一化”向“均衡化”转变,改变以往仅仅依靠“两室”人员“单兵作战”,导致工作职能“一枝独秀”的局面。要充分运用派出院的整体优势,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但也绝不能以全面履职为借口,工作中大包大揽、超越职权单独办理案件。
二是立足长远发展,做到三个规范。首先在规划布局上加以规范。各分市院和基层院要本着合理布局、规范设置、高效运转的原则,统筹推进“两室”建设,做到成熟一个、设置一个、规范一个。在整体布局上,要坚持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互为补充的“双轨制”格局。重点在那些距离较远、人口密集、上访案件相对集中、刑事发案率较高、辐射功能较强的地区,与人民法庭对应设置“两室”。切实避免“两室”之间、“两室”与基层院之间重复设置。要组织基层院进行精简整合,确保“两室”布局合理、设置科学。其次是在审批程序上加以规范。要严格各级院审批设立“两室”的管理程序。基层院作为“两室”的派出院,在设立“两室”前一定要做好调研论证,从管辖范围、工作需要和本院实际等多方面,充分考虑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按规定向上级院申报。分市院要切实负起责任,从本地实际出发,在总量上、规模上、职能上,以及建设标准上加以规范,对符合条件的检察室报省院审批,检察联络室报省院备案。第三是在日常管理上加以规范。要加强对“两室”工作及人员的自身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跟踪检查、定期例会、年终向基层院述职等方式,加大管控力度。建立符合检察实际的目标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强化对工作成效的考核评比,激励“两室”工作争先创优。要抓好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落实,坚决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突出工作实效,落实三个加强。首先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两室”工作,首先要从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入手。一方面,要保证人员的基本素质,将一些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法律功底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业务骨干选派到“两室”开展工作。人员紧张的基层院,可以将那些具有丰富经验、作风正派的退休同志反聘到“两室”工作,在充实岗位的同时,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注重队伍的素质培养。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延伸到“两室”,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涉农惠民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社会管理知识的专项培训,着力提高“两室”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把“两室”作为锻炼干警的实践课堂,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不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其次是加强业务建设。要把履行检察职能作为检验“两室”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将工作重心放在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上。通过强化法律监督、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等工作,发挥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深入开展涉农惠民专项活动,深挖案源线索并积极协助查办。结合案件推动制度完善,预防和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加强对乡镇、村屯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监督,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农民司法诉求,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省院《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在细化、实化具体措施上探索和创新,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两室”业务流程管理,严格按执法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执法质量和效果。第三是加强保障建设。要坚持便民、利民、助民的原则,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两室”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逐步将“两室”办公经费和装备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配齐办公装备、安装便民设施、配置工作用车,不断改善“两室”办公条件和环境。要着重抓好信息化网络建设,探索开辟网上视频接访,以及利用QQ、微博等信息化手段处理涉检涉访问题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大应用软件规范信息储存和工作流程管理力度,积极推进“两室”管理现代化和运行标准化建设。
王健伟主任强调要加强领导,不断推动“两室”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形成推进合力。首先强化层级领导体系。省院政治部主要负责“两室”建设的宏观指导、政策研制等工作,重点研究全省“两室”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分市院政工部门是主要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帮助解决“两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基层院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两室”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分片联系“两室”,承担起工作督导和管理职责。其次加强工作指导。分市院和基层院的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两室”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检察职能向下延伸,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对下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第三是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检察室要主动完善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汇合、职能融合和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法律监督,树立并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威信。
二是选树典型,推广经验,抓好示范引导。首先要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各级院要注意发现、培养和选树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两室”建设先进典型,树立工作标兵,宣传典型经验,营造“学比赶超”的争先创优氛围。特别是要注重发现那些长期坚守基层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个人典型,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要坚持从优待检,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充分调动“两室”人员的积极性。其次是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去年,省院在全省确定了30个省级示范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为各地选树了学习的榜样。有的分市院也相继推出了一批“两室”建设示范单位进行引导。今后,要继续抓好这些院实践经验的创新、总结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对示范院进行动态管理,对那些示范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时进行调整。第三是不断加大帮促力度。分市院和基层院要重点对工作相对滞后、长期打不开局面的“两室”进行集中帮扶,采取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蹲点指导,以及示范单位与其结对帮扶等办法,帮助他们尽快改变落后面貌。
三是扩大宣传,争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首先扩大舆论宣传。各级院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和信息网络等当地新闻媒体,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两室”的工作职能、流程以及办公时间、地点,切实做到检务公开,家喻户晓,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是广泛争取支持。各分市院和基层院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把“两室”工作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对“两室”建设的政策支持,统筹理顺好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以及经费和物质保障问题,不断提高“两室”建设水平。第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要把“两室”工作主动置于党委、人大的监督之下,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期深入到群众、企业等社会各界之中,开门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并改进自身工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会议现场观摩了建三江农垦区院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建设情况,听取了12个单位的经验介绍,书面交流了15个“两室”建设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两室”工作职能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
会议由省院政治部副主任索锦铭主持。农垦分院检察长邹鹏、建三江农垦管理局纪检书记王柏春致辞祝贺,省院政治部基层工作处、宣传处负责人及各分市院政治部(处)主任和主管“两室”建设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分市院选派的基层基层检察长和部分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主任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