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法警总队为“贩卖运输毒品”案庭审提供司法警务保障
近日,辽宁高院法警总队在鞍山市圆满完成贩卖运输毒品案司法警务保障任务。
此次警务保障任务涉及到25名人犯,人数众多。接到任务后,辽宁高院法警总队迅速研究和制定详实的刑事庭审保障预案,总队直属队出警9名,并从鞍山司法警察支队调警50名,海城、铁东、铁西、立山司法警察大队也给予了积极配合。
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副总队长郑铁臣、陈禄提前一天赴鞍山中院,与鞍山司法警察支队就保障预案内容进行任务分配和警力布署,并对人犯的押解路线、安检通道以及法庭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庭审当日,负责安检的警卫人员严格做好庭审前的法庭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对旁听人员进行仔细检查,核对证件,旁听人员须持旁听证进入法庭。法庭内值庭警员严格履行职责,密切注意旁听人员及每名人犯的动态,督促旁听人员遵守法庭纪律,及时有效的安抚人犯家属的激动情绪,做到不漏任何环节,保证庭审安全、有效进行。
此次司法警务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不仅体现出我省三级警队司法警察的精神面貌、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等素质,更是我省司法警察在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成果在警务保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作者:杨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