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们在一片反对声中打开了工作局面”
杨良才
杨良才,1938年出生,退休副检察长,自1989年起一直从事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当年的故事:当时江宁还没有撤县建区,地域广、农业人口多、与周围省份交临,外来人口多,流动人口也多,光中小学就有74个,这个青少年维权工作到底怎么做,我们自己一点把握也没有。更糟糕的是,我们跑了无数个学校,校方对我们都不理解,他们觉得“家丑不可外扬”,非常忌讳谈到发生在学校里的犯罪问题,也害怕检察院到学校搞活动会对他们产生不好社会影响。
无奈之下,我们就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青少年维权工作小组”,用宣传板做突破口,做了25块宣传展板,用漫画的方式来演绎和普及刑法刑诉法,在全县30多个中小学进行巡回展出,就这样硬是在一片反对、质疑、不理中打开了工作局面,可以说后来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从这个工作小组起步的。
“打开工作局面”只有六个字,但是这六个字却走了十余年。
90年代初,学校的态度有所缓和,开始有学校尝试与维权小组接触。
90年代中期,“检校共建”的思想逐步被人们接受以后,维权小组尝试性地和上坊中学、湖熟职业中学、竹山中学和江宁职教中心这四所学校进行了第二轮接触,明确提出了想和学校签订共建协议的请求,但当时这份协议名目仍然是“共建文明单位”。
1999年3月,维权小组决定趁热打铁,围绕近年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自编教材,自费印刷,2500多份宣传材料分发到全区100多所学校。
1999年末,维权工作小组陆续收到十几个学校发来的反馈函,学校恳切地提出继续开展类似活动的希望。
2000年4月,秦淮中学、江宁区职教中心、湖熟职业技术中学和竹山中学先后成立法制学校,四名热衷于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干警从这四所学校校长的手中接过法制副校长的聘书。
2001年,江宁区检察院先后与南京工程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等十二家驻区高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在高校中设立大学生维权工作站,并与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共建成立预防与控制青少年犯罪工作基地。
2002年4月,南京市第一个“农村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在江宁区麒麟镇锁石村设立,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触角从城市延伸到农村。
2004年6月,江宁区检察院联合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江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江宁区教育局、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共同筹建起“江宁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维权工作的局面被彻底打开。
2008年,江宁区检察院聘请退休老干部组建成立“老检察官关爱团”,陶永胜负责到一所学校附近的网吧担任义务监督员,每天1800米的路程,老陶蹬着自行车已经走了四年。
2009年,江宁区检察院决定在南京中等专业学校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每周一次法制教育、每月一次阶段总结、一次情况通报、每个学期两次座谈研讨、两次法制副校长授课、不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法制竞赛、参观劳教所等特色活动。三年时间,学校发案率从原来的每年十余件降低到“零”。
2012年4月,江宁区检察院首次邀请全区21家驻区高校,召开预防大学生犯罪座谈会,将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到全区“平安校园建设”的体系中。
2012年5月31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视察江宁中专,了解“法制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对检校共建活动和零犯罪学校创建成果高度肯定。
·江苏淮安重点乡镇预防青少年犯罪成效显著
·温卡华:把握青少年犯罪特点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
·上海: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
·陕西陇县检察院“六+四”预防青少年犯罪
·山东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会议召开
·家长、学校、政府应各尽其责 减少青少年犯罪
·家长、学校、政府应各尽其责 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团伙被端
·七名青少年杀人被判刑青少年犯罪呈现三大特点
·平舆县检察院成立青少年犯罪专业公诉组
·预防青少年犯罪需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