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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桂明:谁说女子不如男

2012-11-02 10:22: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18年前,当甘桂明踏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大门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个子不高、扎着马尾的小姑娘,内心力量如此强大。如今,她已是桂林市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承办案件上千起。

    14年的公诉生涯,甘桂明赢得诸多荣誉,但她说“荣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工作能让群众满意、能让国家放心”。

    在办理黄某信用卡诈骗案时,受害方日本某公司曾多次派员到桂林与检察院接触。因黄某之前多次在北京、深圳等地采用同样方式诈骗,均因证据问题没能被绳之以法,日方代表言语中透露出对我国法律及办案人员能力的怀疑。

    经过一个多月奔波于北京、桂林两地的艰难取证,甘桂明胸有成竹地站在了公诉席上。该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被告人与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甘桂明充分利用间接证据之间的逻辑关联,成功完成了指控,使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收到判决书后,黄某没有上诉。

    受害方驻中国首席代表得知消息后,专程携有关人员赶到桂林向检察院表示感谢。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使国际友人感受到我国日趋完善的法治环境,甘桂明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赞誉。

    2007年4月,甘桂明被任命为秀峰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三年间,她带领全局干警共立查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案件20余件,其中大案1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所有立查的自侦案件均达到100%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创下该院反贪部门年均立查贿赂案件数、起诉率和追缴赃款数之最。

    2008年,甘桂明接到一条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涉嫌挪用公款案的举报线索。该线索没有明确的举报事实,但职业敏感让她察觉其中必有文章。她带领干警深入厂区了解情况,通过查阅该厂近10年的财务资料和上百份银行流水明细及凭证,最终查明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徐某挪用公款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又顺藤摸瓜立查了该厂厂长涉嫌职务犯罪的重大案件。

    有人说,反贪工作是男人的天下。甘桂明作为当年广西仅有的两名女反贪局长之一,成为巾帼不让须眉的典范。从检18年,甘桂明曾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检察干警”、“十佳公诉人”、“女检察官之星”、广西第一届“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记者龙平川)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