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在全省城乡社区推广使用“中国社区”标识。2015年底前,将标识覆盖到全省所有城乡社区。
“中国社区”标识由图案与文字组合而成,以汉字“区”、挽手的“人”和“中国结”作为基本造型元素,整体色彩以中国红为主色调,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寓意吉祥。
通知要求,2013年底前,所有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主体建筑物的显著位置应安装永久性标识;2015年底前,实现将标识覆盖到全省所有城乡社区。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引导牌和社区工作者胸牌、桌牌等识别标志中应加入标识元素。(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