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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举办全区侦查监督处(科)长培训班

2012-11-02 10:07: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内蒙古检察院举办全区侦查监督处(科)长培训班

    10月26日至10月30日,内蒙古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成功举办了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处(科)长培训班,来自全区的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148人参加了培训。

    内蒙古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讲了第一课。他以当前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题,从侦查监督部门的发展演变、职能定位、工作特点、当前面临的形势以及如何把握修改后刑诉法对审查逮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要求侦查监督人员要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努力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水平。

    据了解,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他们紧紧结合内蒙古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实际,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为重点,既有对整体修改内容的串讲,也有针对侦查监督、审查逮捕业务的重点介绍,既有理论,也有实务,涵盖了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侦监工作与新刑诉法及诉讼规则的贯彻实施、从律师角度谈新刑事诉讼制度与侦查监督工作、审查逮捕工作中的问题和完善、内蒙古所处的历史方位与发展思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内容解读等内容。

    培训中,他们还请从事侦查监督实务工作的人员从工作实际出发进行针对性的讲授。让一线办案人员以亲身参与办理惠龙案为例,讲述了办理非法集资等新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经验和思考。还有参加过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的同志,结合自己阅看全区近200个案件材料后的思考以及参与案件质量复查的体会,详细讲述了侦查监督主要文书的制作要求和技巧。

    参训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和交流,增强了大局意识,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充分认清了当前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了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认识,为新法实施后侦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平稳衔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记者 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 任勇飞)

[责任编辑:陈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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