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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院“院长接待日”凸显民生优先

2012-11-02 10:05: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长安网 

  10月31日,乌鲁木齐市民赵倩微笑着走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室,如释重负。2010年9月的一起车祸,导致她的两个亲人一死一重伤,法院判决驾车人及其所挂靠的公司赔偿30万余元,但对方赔付了一部分之后,余款却迟迟执行不下来。

  为了这笔钱,赵倩想尽了一切办法,前些日子,她抱着试试看的念头将情况反映给了乌市中院。10月31日,接到通知的赵倩赶到乌市中院,她没想到,侍新力院长接待了她,并向她承诺,将与办案的基层法院执行法官沟通,督促他们尽快将余款执行到位。

  她更没想到,她是乌市中院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5年以来,第10000个接访群众。

  2008年,以院长侍新力为首的新一届中院党组班子成立。当时该院面临着信访案件逐年增多、信访不断升级,信访积案迟迟不能解决的局面,为解决这一难题,乌市中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访问题,要求两级法院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纳入审判工作的全局考虑、谋划和推动。

  于是,“院长接待日”制度应运而生。乌市中院设立院长接待室,并在接待窗口、法院网、新闻媒体等公布领导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让老百姓在每周三都能有机会与中院院长面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

  在“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乌市中院进一步健全了首问负责、信访考核、信访通报、责任追究、案件风险评估等制度,不断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开通24小时院长热线、院长信箱、法官信箱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从2008年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至今,中院已经接待了10000名信访群众,这一数字也体现出中院民生优先,化责为行的工作思想。(记者高琦 通讯员 张俊)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