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是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最根本的是要保持思想纯洁,坚守精神家园,不为任何困惑所扰,做到仰之弥高,历久弥坚。
保持思想纯洁就是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党性是第一位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各种思潮泛起,对检察队伍的思想冲击是必然的,思想上要经受的考验是长期的。只有思想纯正、理想信念坚定,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也不是表面的口号文章,而是要植根于心灵深处,作为一种政治品格,化为崇高信仰,作为长久动力。
保持思想纯洁就是要始终视责任使命高于一切。事业的成败在于矢志不渝的忠诚与坚守。忠诚于检察事业必须强化履职观念,做到勇于担当。广大检察人员担负着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履职是固有的、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求,要牢固树立不依法履职就是失职、渎职的观念。要勇于担责、勇于担险、勇于担难、勇于担过,直面困难挑战,破坚冰、涉深水、解难题。忠诚于检察事业必须弘扬法治精神。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广大检察人员要具备更加强烈的法治观念,要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强化人权保护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要强化证据规则意识,严格遵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强化程序公正意识,确保各项检察职权在既定的程序、时限内运行;要强化办案效率意识,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要强化监督制约意识,更加注重自身监督。
保持思想纯洁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广大检察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使检察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要把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根本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工作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加强检察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运用派驻检察室、检察服务站、检察巡回服务组等形式,采取群众乐于接受、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工作,拉近群众距离、增进群众感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保持思想纯洁就是要始终保持创新永无止境的精神境界。创新是思想的灵魂,是工作的最高境界,只有保持思想纯洁,做到志存高远,才会心无旁骛,积极投身于检察事业,专注于改革创新,推进发展进步。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着许多躲不开、绕不过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改革创新,检察事业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坚持改革创新,是对检察事业是否忠诚的一种表现。广大检察人员要勇立潮头,更加注重思想修炼,紧紧围绕检察制度发展规律、检察职权配置规律和检察活动基本规律,抓住检察工作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战略问题,加强对重大理论、重大原理、重大规律的研究和探索,推进理论创新,使改革创新更具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避免改革的碎片化、无序化。
(金鑫 作者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