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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安营:最后一笔执行款

2012-11-01 17:08: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双节前夕,我接到了当事人郭某的电话,她说想申请执行最后一笔执行款。由于工作调动的关系,我已经离开了的熟悉的法庭,案件也都已经办过了交接手续,但是听到她在电话中的恳切要求,我还是决定再努力一次,一是这个案件原是由我承办,了解案情,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我都比较信任。

    为了让双方不再通过执行立案、审查、送达等多个环节,我从以前的登记表中找到了被申请人刘某的电话,我想让他们两人直接和解,但是打了几次手机,刘某均没有接听,于是,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郭某和刘某原本是一对夫妻,两个人白手起家,共同经营一家小诊所,生活从贫穷走向富足,在外人眼里,两人过得很幸福。可是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刘某由于对郭某的性格和脾气有意见,争吵就成了家常便饭,两个人的关系也渐渐疏远,很快,一个年轻女子打动了刘某的心,刘某为了摆脱让他烦恼的生活,向法院提出了离婚,但郭某拒理力争,坚决不同意离婚,就这样,随后的三年里,刘某一连起诉了两次,由于郭某的坚持,法院两次判决不准两人离婚。最终,经朋友的反复劝说,在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作出了约定之后,郭某和刘某在民政局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书上,刘某同意补偿郭某20000元,并在领取离婚证时,当场给付了郭某5000元,并约定剩余的款项于一年内付清。但是,由于探望孩子的问题,两个人又发生了多次争吵,一气之下,刘某拒不同意支付剩余的款项,郭某遂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记得刘某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我刚到法庭工作,只是一名书记员,夫妻之间言语的火药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年过去了,当我作为承办法官处理该案的时候,郭某已经记不清我是谁了,好在经过几次沟通,两个人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分三次把15000元给付郭某,前两次的款项,已经顺利地履行。

    这是最后一笔执行款,为了不让郭某着急,我一边询问她的小诊所的经营情况,一边告诉她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案,一是通过做工作让刘某把款项送到法院,由郭某直接领走;二是准备相应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下午两点的时候,刘某给我回了电话,说自己在邻县处理事情,没有及时回复我,我就把郭某准备申请执行的情况通知了他,也希望他能早日案结事了,他最后同意把钱送交法院,由法院转交,不愿和前妻见面,以免争吵。

    第二天下午,我通知郭某前来领款,看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她开心地笑了,连说了几句感谢,说实在没想到,就打了两个电话,在国庆节之前,还能顺利拿到钱。望着她离开法院的身影,我也很高兴,因为,当事人的信任和笑声,对一名法官来说,是最值得开心的事情。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