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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莉:青春在检徽下闪光

2012-11-01 16:13: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上海综治网 

    青春在检徽下闪光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邹莉同志事迹材料

    邹莉同志现任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先后在检察院公诉科、侦监科、民行科工作,曾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选派到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法律事务部挂职锻炼,在 “5.12”特大地震中,远赴都江堰市参加检察系统志愿者服务活动,曾荣获金山区新长征突击手。

    爱岗敬业 维护公平正义

    邹莉同志热爱检察工作,怀着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对理想的虔诚向往,辛勤扎根第一线,用自己的执着、热情和严谨,捍卫法律的尊严。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淡泊名利,体现了一名检察官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优秀品质,践行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在担任民行科科长期间,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11年该科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条线考核中,名列第2位。在工作中邹莉同志善于积累,勤于学习,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潜心研究,近年来先后在《犯罪研究》、《检察日报》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文章20余篇,不断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司法为民 注重办案效果

    针对目前涉诉案件矛盾呈现出复杂和激烈的局面,邹莉同志及时转变以往“重抗诉轻息诉”的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维稳”和“维权”并重的执法理念,把息诉和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方面慎重对待、及时处理每一件申诉案件,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潜在于当事人之间激化矛盾的危险因素。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工作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对申诉案件,尽可能在检察环节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另一方面拓展服务内容,坚持司法为民,对于符合抗诉条件,但裁判结果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不大的,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方式,提高息诉效率。2011年以来,共促成10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申诉人均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勇于实践 开拓创新工作

    邹莉在科室管理中抓办案、抓创新、抓队伍,将夯实基础与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全面提升工作的质量与层次。积极探索适合于民事行政检察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律师代理制,加强案源拓展工作,确保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稳妥推进民行部门对民事调解、执行等工作的监督机制的形成,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坚持把民事督促起诉作为检察工作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服务基层党委、政府的一个重要载体,积极防范国有集体资产流失,2011年以来,共成功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30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