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
助力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
2007年,该院干警在华商报上看到一则用非食用盐加工鸡精和火锅调料的报道后,主动与盐务稽查部门联系,在了解到他们执法中存在困难后,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协调公安机关与盐务稽查部门相互配合,一举破获了袁某等人非法经营案,按照这种模式,又侦破了多起非法经营案。据统计,打掉贩卖私盐团伙之后的一个月,全市正规渠道食用盐销售增加了700多吨。
在查办案件后,该院多次牵头召开了相关部门、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研讨会,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和思考。近年来,雁塔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多措并举,从根本上保证了雁塔区的食品安全,收到了社会广泛好评。但由于食品安全工作相对较为复杂,为进一步改变行政部门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手段不硬、办法不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等不利局面,该院与区食品安全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委办)联合出台并会签了《关于在打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联系配合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其突出特点就是由检察机关牵头整合司法力量,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形成打击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以机制的改进完善应对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力求走出一条检察工作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子。
该院为了将与区食安委办达成的“共识”变为“行动”,他们提出了“三机制一办法”的工作理念和要求: 一是建立危害食品安全重大案件通报机制。二是建立查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研讨机制。四是推行“六个一”综合预防工作方法。在实践中,该院和区食安委办发挥各自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查找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漏洞,全面排查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风险点,联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并向区政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该《工作意见》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并被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工作简报》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好《雁塔预防》(月报)
促进辖区廉政文化建设
提起廉政宣传,人们想起的是廉政广告、廉政短信、警示教育等等,这些做法往往效果比较有限。预防职务犯罪要让社会上更多的人知晓,并从中受到教育,必须对形式进行创新。
对此,该院展开了探索,他们想到了易于传播的形式办报。该院在调研了一些企业、单位办报办刊经验的基础上,与区纪委联手创办了《雁塔预防》(月报),报纸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了宣传预防理论、开展预防教育、指导预防工作、交流预防信息、展示预防成果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全区预防工作的指导性刊物。
自2009年创刊以来,《雁塔预防》已经以月报形式印发了45期,单期赠阅量从当初的数百份到如今的6000余份,赠阅范围遍及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上级纪检、检察机关,廉政文化正在越来越多地占领思想“阵地”和社会“市场”,雁塔区崇廉尚廉的氛围更加浓厚。
相对于惩治腐败的成效体现直接,比较容易评估,预防工作的成效表现为隐形效益,这都容易使人们低估预防的社会价值,就是检察预防干警,到了年终终结,当办案同志总结办了多少案子,挽回多少损失时,预防工作说起写了多少文章、组织了多少活动、规范了多少制度等总有“隐绩多,显绩少”的感觉,但是当协会单位的同行告诉他们抓廉政有办法了、抓监督底气足了,并发自内心地感谢检察机关的指导时,当有人告诉他们警示教育后心灵受到的震撼时,当通过在一些敏感部门、重点行业经常“敲敲警钟”、“吹吹清风”,在润物细无声中这些单位正气上扬时,他们也会自嘲地说:“搞预防也是一种积德行善的修行”。预防工作,使命艰巨、前景光明。雁塔检察院的实践证明,创新发展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出路,唯有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才能更有效地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 (王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