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院《关于为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以后,为着力改善“两个环境”,三河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做到“五个不动摇”,争做改善环境排头兵。
一是保持严打态势不动摇,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对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的“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注重打击方法,注重把好质量关口,不断提高刑事裁判的震慑力和时效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证据审查,规范裁量权,统一执法尺度,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均衡。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制定《关于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办法》,依法妥善审理企业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推行特案特办制度,开辟大项目纠纷诉讼绿色通道,对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拆迁等涉企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重点企业司法服务联络员制度,定期入企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解决问题,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不动摇,打造便民诉讼环境。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咨询立案、诉讼引导、诉调对接、案件速裁等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最为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对涉及偏远地区群众、行动不便老人的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当时调解、当即执行,提高巡回结案的效率。高度重视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保证困难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
四是狠抓信访维稳不动摇,维护安稳生活环境。排查信访隐患,将正在审理以及判决已经生效,甚至已经终结的案件,全部纳入工作视线予以排查。化解信访积案,牢固树立有“解”思想,做到定包案领导、定承办单位、定具体责任人、定责任要求、定工作措施和办结时限,并不断加大与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力度,通过思想化解、法律答疑、司法救助等举措,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掉。做好信访接待,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对接待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做到接待态度和气、行为得体、答复明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是严格规范执法不动摇,营造廉洁政务环境。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抓教育引导,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执法规范化文件,提高规范执法意识;抓流程管理,细化、量化业务操作标准和流程,加强对各个执法环节的动态管理;抓机制创新,完善百分考核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考评和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内外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检查与抽查,定期查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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